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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彩礼酒宴等最高限额

甘肃出台政策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

发布时间:2018-06-29 18:30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马富春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马富春)为有效治理一些地方婚嫁彩礼过高、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广泛深入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努力形成文明婚嫁新风尚。

  该《意见》规定,以县(市、区)为基本治理单元,结合当地实际,要将婚嫁彩礼“限高”作为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紧盯高价彩礼问题突出的乡村和群体,明确规定县域内婚嫁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并逐步加严,做到要求相对统一、内容量化具体、奖罚措施分明、群众普遍接受。

  《意见》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和医生、教师等财政供养人员等“关键少数”,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并严格执行,把执行相关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或年度工作总结必须报告的事项。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要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陈规陋习,切实为群众树立榜样和标杆。禁止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等行为,更不能在婚丧事宜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

  《意见》明确,突出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加强对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的一线战斗堡垒。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方面的作用,形成“有人管事、按章理事、机制健全、服务规范”的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五老人员”等新乡贤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中的宣传劝导和教育监督作用,及时介入并制止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要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把反对高价彩礼、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行为等作为重要内容,对村内婚嫁彩礼、礼金、宴席等事宜制定严于本县(市、区)“限高”要求的具体量化标准,并严格执行,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要普遍推广“婚事简办承诺”“婚丧事宜公约”等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组织村民签订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增强道德约束力。

  《意见》指出,要加强职业婚姻介绍人员管理,促使他们成为婚嫁新风的倡导者、宣传者、推动者。要依法打击职业婚姻介绍人员对高价彩礼推波助澜、索要高额介绍佣金等违法行为。 要坚持城乡同步治理,区域整体推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群众婚嫁观念明显转变,婚丧事新风尚基本形成,农村乡风文明明显提升。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召开的甘肃省委常委会上,专门听取了关于全省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情况的报告。该会议强调,要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坚决遏制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简办婚丧事宜,树立文明乡风。要把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紧密衔接起来,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完善村规民约,依法加强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进行综合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来抓,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一级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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