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严格要求各旅游社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规范各自的经营行为,让经营者明白违法行为可能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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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云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李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云南日报》6月11日)
“来骗吃骗喝的臭××!”云南导游李云认罪、悔罪了,武汉游客曹女士也能获得宽慰。一直关注此事的公众,终于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云南旅游的一个宣传口号是“七彩云南”,这一点也不为过。云南的旅游资源确实丰富,自然和人文景观众很多,赴云南旅游的国内外游客数量是不少。但是,近年来,一些热门旅游目的地的负面新闻总爱出现。似乎每隔一阵子,一些知名景区就会出来刷一下“存在感”。
每次负面事件后,相关部门都会向公众致歉,“挤脓包”“刮骨疗毒”“壮士断腕”之类的表态交替或同时出现。李云辱骂游客事件发生后,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也是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并启动调查,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并再次重申“零容忍”的态度。
人们不解的是,为什么总出现“按下葫芦起来瓢”的情况呢?就客观因素而言,一来,各地的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少旅行社为抢占市场可谓费尽心机,甚至无所不用其极。二来,相对而言,旅游行业门槛较低,旅游从业者素质往往参差不齐。
更深层次的问题,舆论也达成了一定共识,那就是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低价游”。低价游不仅对各方利益造成侵害,还导致不少游客对旅游的印象已经从“享受风景、愉悦身心”变成“防火防盗防导游、出门处处是陷阱”,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整个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净化旅游市场,从根源上解决低价游,要严格执行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强有力的法律作后盾。一为强化法律意识,利用各种载体和旅游景点的一些场所进一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方方面面的法律意识。二为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严格要求各旅游社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规范各自的经营行为,让经营者明白违法行为可能付出的代价。三为适当扩大执法的覆盖面,增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法律的威严和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显现。
当然,也要深入调查“低价游”背后的非法产业链——导游+景区+购物店,加强对旅游行业的整体监管,使低价游彻底失去其赖以存在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