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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平:争当全面依法治国的“四个模范”

发布时间:2020-11-20 10:05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吕永祥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并立即行动起来,自觉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绷紧敬畏法度之弦,争当尊法的模范。知敬畏,方能存戒惧守底线。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和特权可言。我们要把法治精神根植于心,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自觉行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建立在法治精神的基础上,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扎实践行法治精神,争当学法的模范。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系统学习新时代法治理论,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准确把握做事尺度,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以法治精神干事创业、服务人民。

    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争当守法的模范。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党员干部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法治的框架内履职尽责,让权力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确保手中权力始终不越位、不错位、不出轨。要弘扬法治精神,旗帜鲜明捍卫宪法法律,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勇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争当守法的模范。

    致力全面依法治国,争当用法的模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用法律武器去化解矛盾,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成为自觉行动。我们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编辑:郭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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