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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平:立好干部考核“标尺”

发布时间:2020-10-30 14:53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欧阳海兵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务实高效、简便易行,不断提高干部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这就要求,各级各地要树立干部考核鲜明导向,改进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立好干部“标尺”,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10月27日共产党员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这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党的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抓手,是锤炼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坚定信念、清正廉洁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地要切实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要求,精准制定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立好干部考核标尺,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

    干部考核要增强“政治性”,筑牢思想防线。“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提出了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拔和考核的首要标准。把政治标准贯穿于干部考核评价之中,不仅可以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干部考核任用环境,而且可以有效甄别干部考核任用中的不作为、不作为、不担当、不坚定思想观念的“劣等”干部,保证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与党同心、方向上与党同向、行动上与党同步的政治规矩,不断为党锤炼一支忠诚干净、思想坚定、清正廉洁、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干部考核要强调“针对性”,把牢严考实考关。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坚持精准科学、客观公正,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确保考准考实。”领导干部由于所属区域、层级以及工作分工各有不同,在开展干部考核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坚持分类、分级和实际情况,制定干部考核办法和实施程序,全面细致了解干部在工作过程中的履职尽责情况、工作成效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与正风肃纪的落实情况。防止干部考核过程中出现“上下一条线”“横竖一刀切”现象出现。让干部考核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干部考核要追求“有效性”,善于考用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是《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明确提出的主要考核方式。考核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和综合性,是为了更好地展现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真实状态,从而对“优秀”的干部起到激励作用,对“差”的干部起到警示和监督作用。干部考核不仅要落实在纸上,更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干部考核成为一种剖析自我、监督自我、展示自我价值和能力的重要途径。唯有将考用相结合,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上有干劲,在思想上有奔头,从而更好地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内在动力,不断前进。

    干部考核要彰显“关爱性”,激发内生动力。经过干部考核,能够反映出干部在工作中的思想动态,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用谈心谈话的方式纠正错误思想和行为。对有生活困难的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通过政策倾斜和组织照顾,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让他们工作得舒心、生活得安心,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中去。

【编辑:郭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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