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西安7月6日电(袁战鸿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孙海华)为严明教育系统纪律和规矩,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环境的风清气正,西安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规办学典型案例。
这6起违规办学典型案例分别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民办)违规办学问题。 201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为争取生源,违规办学,承诺20名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建立学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8年4月,该校区校务管理委员会免去徐崇军校长职务,对太白校区校务管委会成员周接夏、该校常务副校长柴文华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负责招生工作的吴恒予通报批评并调离岗位。
西安市第十二中学“空挂学籍”问题。2017年,第十二中学未严格执行教育相关规定,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姚卫平对学籍管理重视不够,执行招生计划刚性不强,措施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对“空挂学籍”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碑林区纪委给予姚卫平党内警告处分。
莲湖区环城西路小学违规办兴趣班问题。2017年8月,莲湖区环城西路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晓红,违反规定同意该校与校外人员合作在校内举办兴趣班,并收取费用。2018年3月,莲湖区纪委给予杨晓红党内警告处分。
雁塔区木塔寨小学违规收费问题。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雁塔区木塔寨小学存在违规收费,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何晖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4月,雁塔区教育局给予何晖记过处分。
雁塔区兴华小学违规收费问题。2017年至2018年春季开学期间,雁塔区兴华小学存在违规收费,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高素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4月,雁塔区教育局党委给予高素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潼区新丰小学违规收费问题。2018年3月,临潼区新丰小学存在违规收费,该校校长赵立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临潼区教育局给予赵立敏警告处分。
“以上6起典型案例,违反了国家规范办学相关规定,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西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教育纪检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深入排查学校违规办学问题线索,坚持以“零容忍、强高压、全覆盖”的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释放西安市教育惩治违规办学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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