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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三措并举降低抗癌药品费用

发布时间:2018-04-28 18:16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晨赫

中青在线北京4月2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晨赫)在今天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我国拟于5月1日后启动“进口药品零关税”“已纳入医保抗癌药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等三项系列综合措施,多措并举降低抗癌药品费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药监局协同配合,围绕减轻癌症患者药费负担,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研究确定了具体措施。

进口药品零关税方面,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方面,曾益新介绍,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通过谈判、撮合等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采购价格。2016年以来国家已谈判的17种抗癌药,因前期降幅较大且约定期限尚未到期,仍然执行前期谈判价格。

对于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拟由医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医疗机构按照谈判价格网上采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指出,抗癌药纳入医保有严格的程序且受制于基金承受能力等限制,必须建立一整套严谨的规则,避免发生寻租和不正当竞争。人社部已经按照国家的部署进行了专项部署,国务院对重大的惠民举措决心也很大。

谈及具体实施的时间表,陈金甫用两句话来回答:“第一,我们已经在研究启动相关工作。第二,年内会给社会一个结果。当然,也要统筹考虑,不可能市场上所有的品种都会纳入目录。”

除了降低药品价格,曾益新介绍,建立降低抗癌药费合理负担的长效机制,还会在鼓励国产药的研发创新上下功夫。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抗癌药研发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临床急需抗癌药研发,鼓励新靶点、新机制抗癌药研究和原始创新;鼓励专利到期或即将到期临床急需抗癌药的仿制生产,提升我国制药产业水平。

同时,加快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提高审评能力,加快癌症防治药品审批上市。

在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方面,将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曾益新指出,今年内全面推广药品“两票制”,将使得流通环节加价更加透明,挤压价格虚高水分。

国家药品监管局药化注册司副司长李金菊介绍,提升诊疗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药品。坚持临床价值导向,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检查指导,制定完善癌症临床路径和并加快实施。目前,我国抗癌药品审批的文号大概有1700多个,在适应症方面囊括胃癌、肝癌、胰腺癌等,基本能够满足临床需求。

李金菊指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还包括提升诊疗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药品。坚持临床价值导向,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检查指导,制定完善癌症临床路径和并加快实施,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推广癌症临床用药指南,落实药师处方审核及临床用药指导工作,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责任编辑:张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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