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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个集体获评“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发布时间:2019-06-21 05:4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杜沂蒙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杜沂蒙)6月12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铁路总公司等21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命名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命名在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周期中,符合创建条件且表现突出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等1708个创建集体为“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被命名的1708个青年集体从参与创建的1万多个集体中经过综合考察、逐级推报、择优评选、社会公示遴选产生,来自法院、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行政、自然资源(海洋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中央企业、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广电、金融、供销、铁道、民航、中央和国家机关等20多个行业、系统。被命名集体结合岗位实践,在服务群众、公共管理、研发制造、生产经营等岗位一线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突出业绩,在服务群众中弘扬了职业文明,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青春风采,在改革创新中贡献了智慧力量,落实了“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的创建要求,践行了青年文明号“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文化一流、效益一流”的创建目标,体现了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

  始于1994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一直引领广大青年牢记使命,奋斗在祖国需要的不同领域。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发出号召,希望各级各类青年文明号集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眼为党“争取青年人心,汇聚青年力量”,以“青年文明号,青春心向党”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积极拥抱新时代、奋进新时代,让青春在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的奉献中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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