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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现有《渔业法》不能满足社会经济需求 正推动修订

发布时间:2019-03-21 23:03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晨赫

    中青在线北京3月2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晨赫)今天下午,农业农村部就“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情况举行发布会。

    一些长期危害渔业捕捞行业的涉黑涉恶团伙被打掉

    2018年,针对渔业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下称“亮剑2018”系列行动),包括海洋伏季休渔、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整治违规违法渔具等9个专项执法行动。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亮剑2018”系列行动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9745艘、“绝户网”等违规网具55.1万张(顶),同比分别增长39.2%、37.8%;查办各类涉渔违法违规案件3.45万件,查获涉案人员2.7万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案人员8132名,同比分别增长130%、101.5%、174.5%;行政罚款864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300余条。

    据于康震介绍,通过“亮剑2018”系列行动,一批违法捕捞人员得到严厉处罚,配合公安部门成功打掉了一些长期危害渔业捕捞行业的涉黑涉恶团伙,守法渔民的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渔业资源得到进一步休养生息。

    对“绝户网”、“三无”船舶、电鱼行为,继续高压严打

    “绝户网”、“三无”船舶、电鱼是渔业执法的工作重点,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介绍,到2018年底,全国已经累计清理违规渔具145万余张,“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使用蔓延的态势得到了初步遏制,渔民对“绝户网”危害的认识程度明显提高,法律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比“绝户网”更具破坏性的是电鱼。张显良介绍,电鱼不仅危害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也会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农业农村部坚决予以打击的一类非法捕捞行为。

    张显良特别指出,同以往打击电鱼活动相比,“亮剑2018”系列行动着力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各地从电鱼的器具生产、销售和使用,以及违法渔获物销售等电鱼全链条开展整治。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北京、浙江两省渔政部门分别约谈了部分电商平台,责令加强监管并立即下架电鱼器具商品,湖南邵阳一举查获渔具销售市场中22家电鱼器具销售店,并没收了价值近百万元的电鱼器具。

    但必须正视的是,打击“绝户网”、“三无”船舶、电鱼行为仍将是长期反复的过程,很难通过一两次专项执法行动彻底解决。据介绍,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坚决打击,力争通过有关地方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源头治理,努力铲除涉渔违法行为产生和存在的土壤,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将加快推进《渔业法》修订

    “亮剑2018”系列行动是近年来关于打击违法捕捞行为最严格的执法行动。但在这种高压严打的态势下,为何各种违法捕捞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于康震认为,除了经济利益的驱使和渔政监管力量不足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的渔业法律体系不健全,现行法律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不足。

    于康震介绍,现行《渔业法》于1986年制定,尽管经过几次小的修订,但该法律已严重滞后于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法律的武器有时候显得无能为力,力度不大。”

    法律滞后体现在对一些违法行为执法难上。例如,对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从事远洋渔业的行为,现行《渔业法》没有相关罚则。

    同时,已有处罚标准是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社会经济状况设定的,罚款数额多数在5万元以下。和现在违法海洋捕捞获得的巨额经济利益相比完全不成比例。

    于康震指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尽快修订《渔业法》。据他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法工作非常重视,已经把《渔业法》修订列入规划。2019年,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推进《渔业法》修订,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于康震介绍,修订草案准备将各种违法捕捞行为,尤其是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非法从事远洋渔业等常见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纳入法治监管轨道,并合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做到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

经济部
【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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