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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检察官与女法律人代表共话民营企业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9-03-08 06:19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桂杰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记者 桂杰)日前,在与40多位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代表就民营企业司法保护问题举行小范围座谈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表示,在实践中怎样落实好总书记讲的“三个没有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能动作用,帮助民营企业家发展好、走出去,具有特别的意义。

  张军说,目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法律保障,在观念上还有不小差距,“这是一个过程,要逐步转变,也不是一蹴而就、发个文件就行的,需要司法机关首先解决认识问题、司法理念问题,进而加大具体的司法举措推进力度。现在大家都在朝这个方向努力”。

  张军表示,今年1月,最高检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精选出4个涉及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参照适用。其中一点很明确,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目的是让违法但犯罪情节较轻的企业不致于因为“老板”被诉而彻底垮掉。“总之,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让民营企业家在‘平等’司法的条件下,能够放心地、守法地发展经营。”张军说。

  在随后的座谈研讨中,最高法赔偿办主任刘竹梅、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周媛媛、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冯帆、最高法研究室高级法官段小京、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5位女法律人,分别从“转变司法理念”“精准司法靶向发力”“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做好法治体检”等角度,畅谈了尽职担当、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的心得体会。

  刘竹梅认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让民营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最高法成立了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小组,印发了相关工作方案,全面展开涉产权冤错案甄别纠正工作”。

  “平等保护很重要。对民营企业要跟对国有企业一样,对中小企业要跟对大企业一样,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不能有任何歧视和偏见。”段小京表示,法院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

  “因为你办的不仅是一个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牵涉众多人的就业。”周媛媛认为,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已经无法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检察机关办案“一定要以人为本,才能彰显法治的温度”。

  冯帆、白敏在发言中都谈到,律师有专业知识和职业优势,要理性分析判断,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她们建议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推行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尊重民营企业的平等主体地位。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高级检察官俞启泳在发言中说,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规范司法行为,尤其要坚决纠正涉及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冤错案件。俞启泳表示,最高检今年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上将重点推动6项工作,包括加快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等,“我们会尽职担当,保驾护航”。

  “欢迎大家到最高检作客!我代表最高检所有男同胞,祝女法律人三八国际妇女节快乐!”张军对所有参加座谈会的女代表发出邀请和祝贺。

【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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