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改进不能仅限于此,不能止于“特事特办”,还需要有更细节的延伸,更合理的规范。希望有关部门履行承诺,在明年取消身高限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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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四年大学,入学体检都过了,临毕业却说教师资格证有身高限制,那怎么办?”近日,有媒体接到网友小李反映称,自己是陕西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即将毕业却因身高限制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甚至面临违约风险。对此,陕西省教育厅回应,小李问题特事特办,还计划明年取消教师资格证身高限制政策。(西部网7月3日)
因为身高限制,拿不到教师资格证,这事听起来有些难理解。毕竟就常理而言,身高与教师工作并没有什么冲突,也不会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消极影响。
不过现实是,这种身高限制还真有现实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均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既然身高与教师职业没有什么本质关联,那这种规定与依据,是不是有“歧视”的意味?其本身的合理性是不是也存在问题?
据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并没有关于身高的限制,目前,四川、江西、广西等省份都取消了关于身高、体重的设限。
即使先抛开身高限制本身合理与否的问题,此事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商榷,就是身高限制的规定是如何践行的。师范类院校应该在招生时设限,入学体检时也需要告知学生,避免不符合规定的学生考入。陕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办公室也下发过有关通知。而这位身高不符合规定毕业生却正常入校,等到毕业才被告知拿不到教师资格证,就成了无辜躺枪者。
好在,现在陕西省教育厅给了“特事特办”的定心丸,让人们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但是,现实改进不能仅限于此,不能止于“特事特办”,还需要有更细节的延伸,更合理的规范。希望有关部门履行承诺,在明年取消身高限制政策。
当然,政策的修订需要一个过程,这是可以理解的。在政策修订之前,最好产生一个完整规范的过渡性规定,让类似学生不必折腾,相关部门也能有理有据地维护学生权益,这才是最优解。
不能止于“特事特办”,还有一层更广义的含义。那就是相关部门面对此事,也要“举一反三”。即对关乎学生权益,并有不合理倾向的类似限制政策,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应对,尽最大程度维护学生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