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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陈海仪:应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一体化处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9-03-09 06:5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亦君 杨杰

  “信息不对称、机制碎片化、部门联动梗塞、责任分散监督问责难,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处理机制缺乏整体布局。具体个案在处理时不流畅、不精准,存在诸多障碍。”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一体化处理机制的建议。

  在青少年维权领域工作20多年的陈海仪,深感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个案处理起来都费力费时,取得的效果很难起到辐射示范作用,即便是同类型的个案也缺乏借鉴意义。

  陈海仪希望对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预防犯罪的问题一体化处理。她在少年司法领域工作了 20 多年,目前没有一个综合平台处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 ,“比如说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染上网瘾了,或者有自杀倾向 , 这个时候该去向哪个机构求助 ?”陈海仪说,有个专门的热线电话12355,她走访了服务12355 热线的社工发现,热线的知晓度并不高,很多时候仅限于咨询,而家长更多需要行动上的帮助。“甚至有家长来问我,说孩子已经染上网瘾了,不愿意上学,能不能送到你们法院,你来帮助他,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陈海仪说。

  陈海仪表示,现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比较简单, 主要是用列举式的方式展现需要预防青少年出现哪些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有点像贴标签, 不能顺应社会需求。

  她在建议中提出了解决方案,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面向群众的指引机制,让人们能够清晰了解当发生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事件时可以咨询、求助报告的路径、报告的义务、提供保护的主体、干预的流程、具体措施的落实等,辅以公交、地铁、电视、网络等宣传手段。

  她建议,设立国家层面的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工作委员会,在民政部设置对口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同时,自上而下地推进各省、市、区县、乡镇党委或人民政府成立相应层级的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民政部门,配置必备的工作人员,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等,确保资金、人力、场地、权责到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机制的统筹协调机构。

【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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