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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

发布时间:2019-04-18 04:53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白皓

  本报贵州遵义4月1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白皓)创业青年赵梅今天拿到一份“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她创立的贵州好能手日用品商贸有限公司为14名职工(其中扶贫车间职工9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322.2元。赵梅说,不高的保险花费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她将不再为企业承担不起工伤赔偿提心吊胆。

  今天上午,“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举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司长郑玄波介绍说,扶贫车间是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目前,全国扶贫车间有3万多个,从业人员达到200多万人,不少车间安全防范措施少,抗风险能力小,今年将推进包括扶贫车间在内的小微民营企业优先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院长助理刘辉霞博士说,全国每年新发生工伤约100万人,工伤发生群体主要集中在20~45岁,“往往上有老、下有小,常常因伤致贫、因伤返贫”。推进扶贫车间参加工伤保险,将有效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保障扶贫车间职工工伤权益。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均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工资福利、护理费用及一次性补助金等保险待遇。

【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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