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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日,被抓!莫挑战法律底线

发布时间:2018-12-21 09:38 来源: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 
    导读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布“屠刀之下无冤魂”“钓鱼岛是日本的”“南京大屠杀是凭空捏造的”等一系列不当言论,经网友举报,日前,宜春警方将其抓捕。

    网友发布“精日”言论,挑战法律底线

    就在临近国家公祭日的敏感节点,各地群众通过各种追思纪念活动重温民族痛史之时,网络上又有刺耳的“精日”声音发出。

    12月10日宜春网民周某航,分别以昵称“南屠30万”和“屠刀之下无冤魂73316”在微博发表精日言论,挑战法律底线。

    他在微博中写道,屠刀之下无冤魂:

    这样说对得起

    30万被屠戮的中国同胞吗

    良心何在

    他又说,“帝国武士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暂且不论这些图

    是否有可信的历史依据

    但难道忘记了

    他们是如何用刺刀

    将胎儿挑出了母亲的子宫

    当看到这些的时候,网友纷纷指责:“请不要在中国的土地上说这样的话”,并将其举报。

    随后接到网友举报,目前已被宜春警方抓捕归案

    经查,该微博注册人为周某平,男,41岁,丰城曲江人,实际使用人为周某平之子周某航,男,17岁,丰城曲江人。据周某平所述,周某航平时性格内向、偏执,曾因家族矛盾纠纷将村上无关人员的3辆汽车砸烂,并焚烧家中被子后离家出走。12月,周某航在新浪微博上转发了共近20条精日辱国言论,目前均已被删除。

    目前,宜春市丰城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周某航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网友:大快人心!

    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精日!

    从12月13日起,《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首次对伤害民族情感的“精日”行为划定了“法律红线”。该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编造、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或者信息。

    同时,条例还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抗战遗址和抗战纪念馆等地使用具有日本军国主义象征意义的军服、旗帜、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

    关于打击“美化侵略战争”行为

    Q:对“美化侵略战争”的人该处以什么刑罚?

    A: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例》指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编造、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或者信息。

    该《条例》第二十九条指出,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抗战遗址和抗战纪念馆等地使用具有日本军国主义象征意义的军服、旗帜、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侮辱、诽谤他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批评、劝阻和制止,并向有关单位举报,形成对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行径“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

    也是最好的清醒剂

    历史的伤痛不允许

    任何人去嘲弄

    综合整理自新浪微博@绵阳网警巡查执法,@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等

【编辑:温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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