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新闻频道-- >> 国际-- >> 国际新闻
APP下载

中美《适航实施程序》生效 产品全面互认不等于进出口“免检”

发布时间:2017-11-16 07:50 来源:央视新闻 

  中国民用航空局与美国联邦航空局,就《适航实施程序》达成协议。经中美双方签署之后,《适航实施程序》于上个月的17日正式生效。这意味着,中美双方自此实现了两国间民用航空产品的全面对等互认。但是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互认并不等于产品进出口不经过审查。

  就中美适航实施程序而言,根据产品的不同类型,分为接受程序和认可审查程序,少量的批准类型可以直接接受,但大部分产品一定要通过审查才行。

  中国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副司长杨桢梅:比如说中国的ARJ21和C919出口美国,必须要拿到美国的型号认可证。通过相关技术检查,才可以卖到美国去,不是自动认可的,要有一定的技术渠道。

  以美国的波音飞机进口我国为例,按照中国民航管理部门的要求,波音飞机必须要改变在安全标识上,只有英文说明的惯例。做到中英文对照,才能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而实际上,刚刚起步的中国大飞机,要进入美国航空市场,必须要在多方面做好准备,并在各项指标上过硬才行。

  中美两国在民航适航领域合作其实从90年代初就开始了,根据两国民航主管机构在1995年签订的实施程序细则,中国接受美国的所有航空产品,而美国只接受中国的23部飞机(俗称小飞机)和某些零部件。直到5年前,双方开始进入了试航实施程序的谈判。

  杨桢梅:1995年中美就进行了适航合作,当时中国接受美国的所有航空产品,而美国只接受中国的23部飞机(俗称小飞机)和某些零部件。而这一次新签署的IPA,实现了中美航空产品的全面对等互认。这表明我国的民航适航标准得到肯定,也是我们国家实力的体现。

来源: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高晨】
相关文章
你可能还喜欢看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图片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