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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宝马够"牛" 交通违法140多次 "身世"很复杂

发布时间:2017-02-09 09:00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蔡怀光

  春节已经结束,但是春运尚未结束,高速交警仍持续开展“金盾2号”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除了10类重点违法: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接打手机、营运车辆关闭动态监控、面包车超员以及货车低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超载等要被严查外,高速交警也加大了抽查力度。

  宝马车一年多违法140多次

  前天,就有一辆宝马车被逮了个正着——这辆X6越野车一年多居然有140多次交通违法的记录,仅2017年以来的一个多月,就违法26次。

  这辆车是在杭甬高速公路萧山收费站附近被拦停的。当时,执勤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这辆宝马越野车未粘贴车辆检验合格标识,随即要求该车司机接受检查。

  驾驶员是个30岁左右的年轻小伙子,他找遍了车子,回答:车上没有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要暂扣车子。”孙警官说。随后,驾驶员随孙警官到执法大厅接受进一步处理。结果,电脑系统显示:这辆浙C牌照的宝马车从2015年8月至今有140多次违法,其中2016年5月至今,8个月时间内共产生了92次交通违法且未处理,违法行为涉及浙江省内高速公路超速6次,其他地方和省外的超速、逆行、违反禁令禁线标志、违停等违法行为。其中一条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可处吊销驾驶证,超速20%以上50%以下要扣6分的有5次,还有违反禁令禁线标志要扣3分的有20多次,共要扣分100多分……

  车辆“身世坎坷”几经转手

  开车的小伙子姓范,听完警官的告知,他觉得自己太冤枉了:“这是公司的车子,老板让我开着上路的。而且平时也不是由我开的。”

  高速交警遂联系上了车主,结果又发现另有隐情——车主陈女士现在只是“名义上的车主”,她把这辆车抵押给了债主A,结果债主A后来又因其他经济原因把车交到了B手上。也就是说,经了这些手,谁都搞不清这些违法到底是谁造成的了。

  最后,孙警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一款规定,对小范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车辆的处罚,并告知其尽快对车辆进行年检和处理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这虽然是一起偶然且有点儿奇葩的案例,但希望各位司机朋友注意,牵出这个案子的原因,是因为车辆未粘贴年检标识这个细节。高速交警对上路车辆检查的细致程度可见一斑。也请各位上路前检查好车容车况,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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