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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学实行“弹性离校”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08 05:19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润文

  本报讯(黄欢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润文)近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小学实施“弹性离校”制度,为全市小学生提供免费延时照顾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的问题。

  据了解,“弹性离校”面向全市所有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延时离校。学校应优先安排一、二年级学生以及残障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对于确有困难的中高年级学生,学校也应提供延时照顾服务。

  在时间安排上,《通知》提出,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所有公办、民办小学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实行“弹性离校”制度。冬季上学时间段(每年11月1日至下年度的3月31日)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7点,非冬季上学时间段原则上为18点,具体时间由各区确定。

  《通知》要求,“弹性离校”应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的学生参与。学生参与“弹性离校”期间一律实行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庭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南京市财政将安排“弹性离校”市级专项奖补经费。奖补经费分为补助和奖励两部分。补助经费根据各区实际参与“弹性离校”的学生人数按比例补助到区。奖励经费根据各区“弹性离校”工作实效划拨到区。市级奖补经费由区专项统筹用于“弹性离校”工作,各区应安排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弹性离校”工作相关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购买社会服务、人员补助等。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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