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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教育机构性侵未成年案件多发

深圳检方首次向当地教育部门提建议

发布时间:2018-11-23 21:00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刘芳

  中青在线深圳11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记者 刘芳)今天,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报,近两年来,深圳市幼儿园、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上升趋势,检察机关针对管理漏洞向教育管理部门首次发出检察建议。

  深圳检方通报,近两年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上升,仅今年1到10月,全市共发生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强奸、强制猥亵未成年人案件14起,这14起案件中,1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男性,其中校外培训机构教师8人,占比达57%。被性侵的21名未成年人均为女性,多为幼女,其中8岁以下占比超过60%,低龄化趋势明显。今年前10个月相比2017年全年,同类案件发案数上升55%,犯罪嫌疑人人数上升40%,被性侵未成年人人数上升75%。

  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身为师长的“权威”、教育和管理未成年人的职务和工作便利,以及未成年人对师长的信服心理,性侵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年幼无知、力量微弱,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许多被害人慑于师长的威严又对所受侵害难以启齿,往往在受侵害后不敢告诉家长,导致犯罪嫌疑人长期、连续作案。

  遭受侵害后,未成年人不但身体受到损伤,更产生巨大而持久的心理创伤,往往变得沉默寡言,对与他人接触产生恐惧和抵触心理,丧失安全感和信任感,引发耻辱、羞愧、自卑等负面情绪,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甚至影响成年后的家庭幸福和人生。同时,激化家校矛盾,严重破坏教育秩序,严重影响教育机构形象,社会危害性极大。

  面对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性侵未成年人案频发态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救助、督促公安机关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建议法院从重处理并积极适用禁止令对犯罪人进行从业禁止的同时,积极将工作重心由个案办理向“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建设转变。

  经过深入研究类案,挖掘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研判管理上的漏洞,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向市教育局发出类案检察建议:

  一是在幼儿园、学校从业人员中建立全覆盖的定期强制道德和法治教育、约谈提示等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将预防性侵等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治课列为学校必修课;三是严格教职员工招录准入机制,严控从业教师准入门槛;三是完善涉性侵、虐待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教职员工的强制退出和从业禁止制度;五是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构建培训机构行业运营标准;六是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等。

  当天,深圳检方向该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当面送达检察建议,并介绍了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就制发检察建议的背景、初衷、检察机关的考量、理由等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对加强合作,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正常教育秩序,维护教育机关良好形象进行了深入沟通。

  深圳教育部门回复,教育主管机关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将深入研究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按期回复落实情况。将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并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孩子们提供安全的教育环境。

【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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