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触网络小说,是在上初中后。
那时,乔布斯还有一年才会发布第一款iPhone,手机左上角信号并非显示着时下的4G,甚至还不是3G。学校外的书摊,基本被流行的网络小说覆盖。当时的我并没有料到,网络小说会陪伴我走过学生岁月,成为主职工作。
母亲说住对面的邻居曾问过她,你儿子大学毕业两年了吧,怎么还是整天坐在家里玩电脑,也不去上班?
我妈说我儿子在家里写小说。
邻居惊叹地回应:作家啊!
每当有人询问我从事什么职业时,我从不会回答自己是一个“作家”,而是回答“在网上写小说的”。倒不是因为自称“作家”会不好意思,怕被别人笑话,而是觉得,“写小说的”,比“作家”,能更好地贴近我这个职业。
我写的是小说,靠贩卖自己的故事为生。就像是古代的说书先生,《阳春白雪》唱不起来,也唱不动,但《下里巴人》,却能让自己和周围的听众听得津津有味。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国内文学尤其是在通俗文学,也就是“下里巴人”这块,适合大众口味阅读的作品很少,像是一处荒漠。
当大家需要这种阅读慰藉和消遣时,也就自然而然地开始呼唤这方面的市场,以起点中文网(当今的阅文集团前身)为代表的网络小说平台,也就在那时被孕育而出。
每个人心中都有幻想,自初中开始,我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前辈网文作家的幻想世界,感知着它们的光怪陆离,经历着一个个人物的喜怒哀乐。
我心里自然而然地蠢蠢欲动,自己能否也试着写一本属于自己的小说,让别人来参观我的幻想世界?
大一时,我开始了网络小说的创作。
写小说,往往代表着孤独。故事需要靠文字去表述,而文字则需要孤独去沉淀。那时,每一条读者留言都可以让我惊喜不已,仿佛获得了天大的肯定。
记得当时每个月稿费下来,只够请宿舍里的室友们出去吃一顿小炒,以弥补深夜我敲键盘码字时对他们睡眠质量的影响。其实,在那个时候,我对于稿酬收入这块,看得并不是很重。我的专业是土木,哪怕在写小说一年后,我也一直认为自己的未来应该和建筑工地有着极大的牵连。
当然,人生很少有真正的一帆风顺,记得大二那年暑假,父亲闯入了书房,他一巴掌闭合了我的笔记本电脑,说我这么大了,还整天坐在家里对着电脑,有什么出息?他看不上我这一点点的稿费。
现在,我也常常拿这件事和我父亲开玩笑,父亲不复当年的震怒,反倒是显得有些尴尬和愧疚,解释说:“当初我不是不懂这个嘛!”但当时父亲对我从事小说创作的否定,确实给了我很大的影响,甚至一度心灰意懒,匆匆结束了自己的处女作。
开学以后,我仍然难以释怀自己对小说的执着,又偷偷写了起来,偶尔和家里打电话,父亲还问我不在写什么小说了吧?
我回答:“啊,嗯,不再写了。”
那年寒假,我跟家里说留校自习,因为不想再让家里发现,继续偷偷地写小说,只在过年那几天回去,
过年的饭桌上,老话题重聊,记得当时我大舅喝了酒,对我说,“你写小说才赚几个钱?都没我上班打工赚得多,还念了大学。”
有一首歌那样唱,“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其实,如果不去解决眼前的苟且,你永远抵达不了真正的诗和远方。
直到大三暑假,我原本已经自己找好了实习单位,打算抛下这项兴趣爱好,去奔向我所需要也不得不面对的“苟且”。记得那天坐在阳台上,看着夕阳,心里总觉得有些失落。将近三年时间的坚持,难道真的只是一种兴趣爱好?
我最终取消了实习。我想拿最后一个暑假,再拼一次。我为它付出了三年青春,为它倾注了三年的热血,哪怕我依旧籍籍无名,依旧稿酬低薄。但无论成败,总得再拼一下,至少让自己回首这段岁月时,不会觉得遗憾。
带着一种破釜沉舟的决心,新作成绩喜人,超越了自己之前所有作品的好几倍人气。梦想,终于照进了现实。在我去追寻“诗和远方”的同时,也解决了眼前的“苟且”。甚至我现在的妻子,也是在网络小说作者圈子里认识的知己。
已有不少读者说,是看着我的书长大的,说他们是在初中时第一次看我的小说,现在已经上大学了。
曾有一位快递小哥找我聊天,说他住在地下室里,但每天下班后睡觉前,都会看完我的更新再睡觉。我说你不容易,可以看盗版的,没事的。他说,你也不容易的,大家都看盗版的话,你哪有收入可以继续写下去?
我笔下的故事,能够陪伴这么多的人,在他们的人生之中,留下点点印记。或许,这才是诗和远方的真谛,也是网络小说从诞生到发展,到今天依旧焕发着旺盛生命力的原因。
(作者为网络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