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文胜(左)曾获颁山寨社团“中国演讲与口才协会”常务理事聘书。
“经历过30年的经营,在发展过程中,(我)曾经站在山顶,也流过泪,无论是在山顶当中的喜悦还是在深渊中的痛苦,就一句话,坚持下来就一定会胜利。”
2017年8月21日,在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募资的活动现场,嘉宾晏文胜慷慨激昂地作着题为《互联网+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的主题演讲。
这个拥有北大汇丰商学院EDP同学会会长、政协第十届安徽省委员会委员、巢湖市工商业联合会原会长等多个头衔的商人可能没想到,两个多月后,他会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捕。
这起涉案金额3000万元的案件,缘起于一笔企业借款,用于担保的安徽南峰润邦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峰润邦公司”)的股权已被法院冻结245%。
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据不完全统计,晏文胜控制及关联的多家企业,涉诉近百起,已进入执行程序的银行贷款、企业借款以及以企业为担保的个人借款等执行标的款项总计数十亿元。
“按合同接收股权的话,等于要替他偿还8亿多元的债务”
2014年9月,自称是南峰润邦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晏文胜联系上老乡赵某,提出借款用于企业周转。
“我之前认识他一两年了,但是不熟,只是一起吃过几次饭。”赵某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当时晏文胜把自己包装得很好,我还是比较信任他的。”
晏文胜希望以南峰润邦公司的名义借款3000万元。工商资料显示,晏文胜时任该公司董事。他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显示,南峰润邦公司授权委托其代表公司办理借款3000万元的相关事宜,“对受托人晏文胜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落款处有公司公章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文强的签名。
他向赵某提供的公司基本情况是,公司是安徽省包装行业龙头企业和华东地区最具规模的强势企业,国家一类瓦楞纸箱生产企业,“年产值达8亿余元”。公开资料显示,南峰润邦公司被列入安徽省2013年第一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晏文胜还带来了盖有南峰润邦公司公章及股东薛文强(占股45%)、周玉斌(占股55%)签名的股东会决议。这份决议同意该公司“在向××公司所借3000万元超过两年仍然无法全部归还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自愿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80%无偿转让给××公司,并全力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有公司股权作为担保,加上对晏文胜的信任,赵某同意了这笔借款。
2014年9月11日,双方达成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显示,2014年9月15日、24日、28日,赵某的公司分三笔将3000万元转账至南峰润邦公司的民生银行账户,后者提供了盖有公司财务章的相应收款收据。
一年过去,眼看还款日期临近,赵某却无法与晏文胜及南峰润邦公司的股东取得联系。
赵某连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却令他大吃一惊。该系统的司法协助信息显示,早在2014年6月~9月,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将该公司股东薛文强、周玉斌的股份先后冻结,冻结期限1~2年不等。其中,薛文强认缴的6300万股被冻结了4次,周玉斌认缴的7700万股被冻结了3次,相当于南峰润邦公司股份被冻结了245%。
2016年9月11日,是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单位无法归还借款,将公司股权80%转让给出借单位的日子。根据法院公示的案件执行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这天,南峰润邦公司所涉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超过20起,标的金额达近10亿元。申请执行人既有银行,也有其他企业。“如果按合同接收股权的话,等于要替他偿还8亿多元的债务。”赵某说。
赵某认为,晏文胜在明知南峰润邦公司全部股权已被法院多次冻结,且公司存在大额债务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仍以公司80%的股权做担保,虚构事实骗取了3000万元,已经构成合同诈骗。
2016年1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立案侦查此案。10月11日,晏文胜被刑拘,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
薛文强为巢湖市第八届人大代表,据《法制晚报》报道,巢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周恩平表示,2016年11月,巢湖市人大常委会已许可相关部门对薛文强采取强制措施,其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
在此期间,安徽老乡邓某通过短信给赵某发送了一份《关于南峰润邦公司还款的补充协议》,称公司“因资金押在项目上,目前正在全力回款”,表示将于2016年12月底前分三次还款。
取保候审后,晏文胜承认上述短信是他委托邓某所发,他通过短信向赵某表示,“从没有想过骗你,到现(在)我有些困难,还在多方筹钱还你。”对这份还款方案,赵某坚决不接受。他认为,一旦接受这份还款计划,此前涉嫌的合同诈骗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两者的债务纠纷。
截至2017年6月16日,晏文胜通过中能东道(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账号,分8次向赵某的公司汇款2400万元。
工商资料显示,2017年9月4日,南峰润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等职务已由薛文强、周玉斌、晏文胜分别变更为其他人。
晏文胜被多地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北大汇丰商学院多名同学也被骗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除安徽南峰润邦公司外,与晏文胜深度关联的沈阳南峰润邦置业有限公司、淮安南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润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巢湖胜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均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诉近百起,已进入执行程序的银行贷款、企业借款以及以企业为担保的个人借款等执行标的款项总计数十亿元。
晏文胜也已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安徽日报》2007年报道,晏文胜1994年辞去公职开始创业,以贸易起家。1996年年初,刚刚撤地建市的巢湖市因城市规模小,出租车市场还一片空白,晏文胜看准了出租车市场的广阔前景,大胆成立了出租车公司。当时人们并不看好,预言他将血本无归。晏文胜坚定不移地干下去。他一次性购进夏利出租车200辆,带动了整个巢湖市出租车业的发展。1997年,他一年里上了两个项目:巢湖市第一条纯净水生产线、巢湖市第一家保龄球馆,并于1998年成立巢湖市首家民营企业集团——安徽南峰集团,一度跨入省民营企业50强行列。
公开报道显示,晏文胜先后获得首届巢湖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2007年,他当选为巢湖市工商业联合会会长,次年任安徽省政协委员、巢湖市政协常委。
2009年,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据新华社报道,晏文胜曾给周光全送了7万余元,也曾3次给原巢湖市政府秘书长曹亚东1.8万元。
2010年5月,晏文胜进入北大汇丰商学院私募股权投资与企业上市高级研修项目(PE班)学习,并担任19班的班长。
据PE66班学员、此后与晏文胜共同出资成立汇商华邦(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商华邦公司”)的刘素芳回忆,大家对晏文胜的印象是有实力,各种活动他参加得很多,演讲非常具有鼓动性。
2011年11月,北大汇丰商学院EDP(高级管理人员培训项目——记者注)同学会举行换届选举,晏文胜当选为同学会新任会长。他以汇丰商学院EDP同学会会长的身份出席过多个财经活动。2014年11月8日,晏文胜卸任该同学会会长。
诸多光环笼罩下的晏文胜被认为是商业上值得信赖的“大佬”,他也因此组织“圈子”,“大家一起做些事。”
李文江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与晏文胜同为北大汇丰商学院PE19班学员。“当时大家对他的印象是有实力、有投资前瞻眼光的成功人士,我也对他的实力和人品深信不疑。”
2011年1月,晏文胜、李文江等8名北大汇丰商学院同学出资1000万元,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成立了汇商华邦公司,并发起成立基金。其中晏文胜出资200万元,李出资150万元,其余几人出资100万元~150万元不等,晏文胜出任董事长。
李文江回忆,2011年7月,在考察辽宁省辽中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后,汇商华邦公司股东一起发起成立了北京丰裕友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规模7000万元,认缴制。
然而,实际到位的资金为3000万元。汇商华邦公司作为丰裕友联的管理人认缴600万元,晏文胜作为汇商华邦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认缴1000万元,两笔钱都没到位。李文江称,公司的会计和出纳均由晏文胜的亲戚担任。
在运营过程中,李文江发现,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晏文胜私自动用公司资金。银行对账单显示,2011年7月12日至2012年12月30日,丰裕友联投资中心账上的3000万元投资款,分7笔转入北京润邦投资有限公司(后该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润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记者注)。
多名股东表示,多年来他们一直要求晏文胜归还投资款,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他们认为,晏文胜从一开始就是以欺骗的方式骗取投资款,并涉嫌职务侵占。他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经侦大队正在侦办此案。
李文江指称,晏文胜组织多名股东发起成立公司,他稍微多出一点钱,成为相对大股东,控制了公司,就开始转移资金。“其他股东没办法,你看不到账册,也拿不到银行的流水和回单,怎么告他?”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晏文胜发起成立并任董事长的北京新徽商联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徽商联盟公司”)。
新徽商联盟公司股东、董事吴先水表示,2012年公司成立之初,经营形势很好,近年来却产生了大量债务,被多家公司起诉。吴先水作为新徽商联盟公司股东,却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无法知悉。2014年8月3日,新徽商联盟公司及股东分别作出2014年临时股东会决议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吴先水梳理新徽商联盟公司财务、债权债务、对损害新徽商联盟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等相关事宜。
2015年12月16日,吴先水通过特快专递向新徽商联盟公司发出《查帐申请书》,告知新徽商联盟公司自接到《查账申请书》之日起一周内配合吴先水的委托代理人查阅、复制新徽商联盟公司自2011年11月21日至今的所有的会计账簿、议事录、契约书、通信、纳税申报书等(含会计原始凭证、传票、电传、书信、电话记录、电文)等公司资料。新徽商联盟公司对此一直不予回复。
2016年,吴先水将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
海淀法院认为,新徽商联盟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2017年2月28日,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新徽商联盟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该公司自2011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备于公司住所地内,供吴先水查阅。
股东发现,晏文胜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代表新徽商联盟公司为润邦投资公司提供担保,导致新徽商公司持有安徽三联泵业公司150万元股本及相应权利归他人所有,造成新徽商联盟公司财产损失。
吴先水随即将晏文胜诉至海淀法院。他认为,润邦投资公司明知晏文胜的上述损害新徽商联盟公司的行为,且为该行为的受益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2月27日,海淀法院判决晏文胜、润邦投资公司向新徽商联盟公司连带赔偿损失1200万元。
2017年12月23日,海淀法院的一份执行裁定显示,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新徽商联盟公司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调查,发现名下无房无车,冻结了被执行人北京新徽商联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仅发现零星存款。海淀法院已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
因涉嫌合同诈骗罪,2017年10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晏文胜批准逮捕。11月16日,晏文胜在河南郑州被控制。
2018年1月11日,记者尝试联系晏文胜家人,对方表示不方便回应。
本报北京1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