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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狗”女子大哭道歉“不是故意”,可是……

发布时间:2018-01-14 21:08 来源:新京报 观察者网 少女兔 新华社 齐鲁晚报 作者:祁润梅

    本文系青团子整合 转载请联系后台

    法治社会,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法律后果,一时任性或者贪图私利,害人不利己,也总要付出代价。

    01 索酬不成摔死小狗

    相信大家和团子君一样,看到这条新闻之后,都十分气愤。

    半个月前成都一女孩小吴的柯基狗莱恩(Lion)走丢,经过打听,狗狗被小区门卫捡到后送人。几经波折,女孩才联系上现在的捡狗人何某,但与她协商讨要狗狗时,对方的态度令人震惊。

    先是告诉小吴狗狗已经被卖到狗肉店了,还给了小吴假的狗肉店电话号码。

    小吴和何某的聊天记录

    到了下午,何某又改口说可能狗狗已经被杀了,但小吴不相信,就一直在微信上套何某的话,发现莱恩果然还在她们家。

    可是无论小吴怎么央求她,何某都拒绝还狗,试探了小吴的经济能力之后,让小吴买一条狗送给她,还说不要太差的狗,小吴说只要在1万元以内都能接受,结果最后何某又变了卦,说自己女儿就喜欢这只,其他的都不要!

    还一直向小吴各种要钱,不然就要把莱恩饿死,恐吓小吴要“把狗杀了”,说要给小吴发“火烤狗肉的视频”。

    大概是何某看到讨狗心切的小吴,且不断以央求的口吻希望归还,言语“进攻”意味明显,甚至有一些恐吓、要钱、挑逗、奚落小吴的言论。

    期间居然还想把自己的弟弟介绍给小吴

    只要小吴言语稍有令她不满,她就反复强调自己脾气不好,家里的动物都杀了几轮。

    女孩反复央求,希望对方能对狗好一点,狗粮钱可以补,只要能将狗还给她,只要狗安然无恙。

    ▲狗主人小吴在微博上公布自己与捡狗人何女士的聊天记录。当事人微博截图

    沟通半个多月无果,小吴在网上求助后,根据热心网友提供的信息,找到了捡狗人的居住地址并报警、联系了媒体。

    1月11日,小吴上门至六楼讨要,可明明敲门时还听到了狗叫声,进去后却怎么也找不到狗。何某情绪非常激动,慌忙称屋里没有狗后匆匆离家。

    想不通狗去哪儿了的女孩,直到下了楼才发现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狗狗莱恩。而狗狗上方,正对的便是六楼捡狗人家的窗户。

    12日上午9点过,成都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女孩,对方称今日凌晨在派出所,捡狗人给她道歉。女孩说,捡狗人承认狗狗的死是自己所致,“她说当时是用绳子和布料将狗狗套住往下吊,慢慢放下去,结果没有套稳,狗狗掉了下去。”

    ▲何某(红衣女子)在派出所内号啕大哭并向狗主人道歉 图自封面新闻捡狗人道歉后,表示想用赔钱的方式进行私了,但是女孩拒绝了。事后,小吴发微博,要求何某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她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必须赔偿我所有的损失。

    02 我们应该选择的是网络正义而非暴力

    在这件事引起网友公愤之后,有很多网友为小狗莱恩不平,摔狗的何某也被网友人肉。但当人肉到何某后,一些网友的做法也让人震惊。

    给何某买花圈、丧事用品,摆放在她家门口。

    甚至还有网友P了一张何某葬礼的图片。

    这些图片出现在有关“摔狗事件”的评论里,戾气很重。当这件事不断发酵,何某一时间也成为了众矢之的。

    可是这种寄花圈、寄寿衣、P图等恶搞做法,真的只是网络正义吗?

    这件事,团子君始终站在狗主人那一面。网络谴责是可行的,网络正义是可行的,而以暴制暴,是不可行的。当这些正义感和无私相助都带着戾气、暴力、血腥,逐渐演变为网络暴力之后,整个事件性质都变了。

    目前,莱恩的主人已经决定付诸法律程序,团子君相信,法律终将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

    其实近年来,虐杀猫狗的事件经常发生,然而多数当事人只是出面道歉,却并未受到法律惩罚。这主要是因为,虐待动物入罪,有着太多的现实障碍。

    但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人们缺乏有效的行动,每次人们注意到这个议题,都是因为一些新闻事件,而这些新闻事件大部分时候只被用来传递情绪,而没有促成有建设性意义的行动。

    面对这件事,我们要做的并不是仅仅宣泄情绪,而且是要为保护动物真正行动起来。当然,这些行动并不是给虐待动物者寄花圈、寄寿衣,抱着键盘诅咒他们去死。

    成立由法律意义的动物保护团体,组织讨论,把议题带入正式的议事场合,这些才是建设性的行动。

    毕竟,没有人愿意看到残酷虐待猫狗的事件再次发生,对此,法律方面的行动不能停下脚步。

    03 最新情况:摔狗人应该付出什么代价?

    ·▷喂养费和敲诈勒索的区别

    在“聊天截图”中,何某确有“转生活费过来,给你喂好点”的言语,捡拾人喂养宠物的生活费不仅数额不大,而且确应由宠物主人承担,算不上敲诈。当然,捡拾人本有义务通知遗失人领取,故意拖延不给产生的额外喂养费,宠物主人也可不承担。

    ▲图/封面新闻

    ▷若系何某摔死,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何某摔狗一事,可成立毁坏他人财物的治安违法。依《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一般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至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若系何女士摔死,最轻也是民事侵权

    如果宠物狗确系何女士摔死,本案中何女士应承担的最轻后果,是民事侵权,但也不只是道歉那样简单,起码还得赔偿小吴失去宠物的经济损失(例如买狗的价款)。

    但毫无疑问,在法治社会,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法律后果,一时任性或者贪图私利,害人不利己,也总要付出代价。

    请大家相信,恶人自有天收。也请大家相信,温柔对待这个世界,也会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责任编辑:江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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