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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再聚焦农民工讨薪,老问题如何破解?

发布时间:2017-01-09 17:27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海运仓内参

 

  农民工讨薪难是个常谈常新的社会难题。每逢年前,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就格外多。在今天(1月6日)的《人民日报》上,一篇题为《没有震慑力欠薪成顽疾》的长文吸引了“海运仓内参”(ID:hycplb)的关注,它对农民工讨薪难现象的聚焦值得注意。

  建筑等行业仍是重灾区,电商、快递等领域也堪忧。前者符合我们的一般认知,而后者涉及领域里的拖欠农民工问题,是近年出现的新现象,往往没引起舆论的格外关注。

  “海运仓内参”(ID:hycplb)了解到,国家十分重视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在2016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治理措施。

  其中提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要求,到2020年,要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在2020年到来前,农民工作被欠薪现象,仍然是国家政策格外关照的对象。

  在去年11月,国家12部委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引导各地各部门联合行动重拳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足额拿钱过年。

  其中我们能看到,国家在如下方面对此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企业清欠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保障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等。

  在《人民日报》今天的文章里,给农民工欠薪问题开出的“药方”之一,就是“工资工程款两条线拨付,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应急保障金”。这与上述《通知》中提到的解决措施之一不谋而合。

  据了解,在实际治理中,各地也在尝试提高措施的针对性、长效性。比如,上海人社部门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对于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引发的欠薪,以责令整改、批评教育为主;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停工、行政处罚、限制施工项目投票、停止审批新建设项目等措施,予以严厉打击。

  附上:近年来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国家政策

  2010年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4年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意见指出,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不强,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2015年3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实施《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为各级政府解决劳动关系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意见指出,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

  2016年1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意见要求,要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华网、中青在线等

  编辑/青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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