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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事务社工2017年度榜样事迹简介

发布时间:2018-01-31 06:03 来源:中青在线 

  王鹏(湖南省株洲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

  王鹏,男,汉族,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助理社会工作师,湖南省株洲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他长期在社区一线,曾创办本地首家社区青少年矫正工作室,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青少年矫正对象提供针对性服务;注重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提出了社工介入青少年成长“三级功能梯”模式、编写了市级《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手册》,总结了本地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的模式和经验。曾任株洲市首个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负责人,通过培育孵化青年社会组织、举办公益项目展示活动,有效推动了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卢文博(湖北省荆州市四叶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

  卢文博,男,汉族,199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湖北省荆州市四叶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他扎根一线、整合资源,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领团队设计实施了多个获国家级、省级奖项的优质项目;参与、承接省部级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课题调研,通过实务研究推动相关政策创制、落实;开展标准化体系研究及有关文本制定工作,构建了本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化体系基本框架,有效提升了当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化水平,为承接全国相关领域标准化试点奠定基础。此外,他还积极为当地精准扶贫、灾后重建、青年社会组织孵化等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付正(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大召站站长)

  付正,女,汉族,1991年11月出生,共青团员,社会工作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大召站站长。26岁的她,先后参与并负责筹建了内蒙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兴康站等三个服务站点,有效推进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阵地的建设管理;长期致力于通过开展生命健康教育、关爱行动等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帮助他们改善人际交往能力、生活自控能力和抗逆力,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留守现状。工作以来,累计服务青少年群体3万人次以上,获2014年度“中国最美社工”荣誉称号。

  冯娜(陕西省商洛弘远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

  冯娜,女,汉族,199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陕西省商洛弘远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她长期扎根西部基层,致力于通过领办机构、实施项目,为当地留守、孤残、困境儿童及青少年链接资源、提供服务。实施开展的“孤残儿童社会化”“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项目,被媒体广泛报道;牵头负责的“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被中国社会报评为首届“最具影响力社工项目”。此外,她还积极链接资源,为当地青年社工开展培训、提升专业知识、优化服务方法。先后被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评为“优秀社会工作者”,获2016年度“中国百名社工人物”荣誉称号。

  刘娜(河北省秦皇岛市大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心理教师)

  刘娜,女,汉族,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河北省秦皇岛市大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心理教师。13年来,她主动参与团市委组织的一系列为留守、流动儿童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走进留守儿童小学、城市社区和困境青少年家庭,定期为他们授课,开展团体活动、评测心理状况。在为残疾儿童和社区矫正人员子女提供不良行为矫正、学习交流及人际交往障碍克服等服务的同时,针对其家庭设计了一系列交流分享类项目,创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模式,引起强烈反响。2016年,获河北省“最美社工”荣誉称号。

  汤瑾(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普陀工作站站长)

  汤瑾,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民盟盟员,社会工作师,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普陀工作站站长。从业11年来,她以“严谨却饱含温情”的工作态度,带领团队打造了“含羞草工作室”“向阳花学园”等一系列青少年服务品牌,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认可与肯定,完成了上海市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任务。作为一名青少年司法社工,她长期奔波于派出所、检察院、法院、拘留所、看守所,坚信“每个人都有改变潜能”;作为一名机构管理人员,她秉持平等、尊重、接纳、包容的理念,帮助一线的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工作、熟悉业务、提升技能。

  孙倩(河北省青少年社区教育服务中心社工)

  孙倩,女,汉族,1987年6月出生,社会工作师,河北省青少年社区教育服务中心社工。从事学校社会工作期间,她积极整合资源,与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教师互动,探索构建了家庭、学校、社区三方互动平台,共同帮助困境青少年成长成才、融入社会。从事社区社会工作期间,她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服务,构建了多方协同的关爱支持网络,为社区青少年尤其是困境青少年提供行为矫正、外展活动、学业辅导、情感关护、成长支持等服务;为本地附条件不起诉青少年提供的个案服务,得到了最高检及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2016年,获河北省“优秀社工”荣誉称号。

  杜兴强(江西省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项目总监、南昌太阳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

  杜兴强,男,汉族,1983年7月生,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江西省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项目总监、南昌太阳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基于多次发起网络众筹救助病困青少年的实践经验,他带领团队开发了针对大病儿童的咨询救助项目、编写了《江西大重病儿童咨询救助手册》。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为省内4000多名病患儿童提供咨询,筹集善款336万元、救助100多名大重病困儿童。在团市委的指导下,积极链接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设计实施了“青帆课堂”项目;帮助青年社会组织通过联系交流、成立支持小组、分享成功经验等实现抱团发展。2017年,获江西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荣誉称号。

  陈丽丽(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青少年服务部部长)

  陈丽丽,女,汉族,1981年12月生,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青少年服务部部长。从业14年,她带领团队扎根一线,深耕社区,劝归逃学辍学青少年重返校园、帮助屡次失业的青年提升综合素质、帮助轻微罪错青少年找到人生新起点,累计服务社区青少年10.2万名。作为上海市首批“合适成年人”,她在涉罪青少年关护帮教领域不断开拓创新,推动在拘留所和看守所派驻社工,实现了与社区社工的无缝衔接;策划了一系列行为治疗、正面成长和能力提升项目,有效助推了“司法一条龙”和“社会帮教一条龙”双轨并行。2015年,获上海首届“杰出青少年事务社工”荣誉称号。

  周小幸(广西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主管)

  周小幸,女,汉族,199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助理社会工作师,广西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主管。24岁的她,辗转于广西各个贫困山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为当地流浪乞讨、重病重残、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远离侵害、走出困境,共帮助300多名无户口儿童上户。她坚持为青少年提供“有温度的服务”,用专业和爱帮助重度应激性抑郁症辍学女童重返校园、帮助吸毒青少年建立同伴支持体系。此外,她还积极带领团队承接青少年服务项目,致力于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青少年提供服务,提出了“社工+未保专干+义工”的工作模式。

  周国庆(广东省茂名市优正社会服务中心总干事)

  周国庆,女,汉族,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三级心理咨询师,广东省茂名市优正社会服务中心总干事。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基层一线探索本土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法。2016年,她带领一批90后社工成立机构,为本地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思想引导、心理矫正、家庭关系修复、就业培训等服务,有效降低了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率。服务中,她注重链接资源,积极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合力引领社区服刑人员向上向善、回归社会;与司法部门、共青团组织、职业培训学校共建了多个青少年社区矫正社工服务站和就业(培训)基地,为本地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提供了多样化平台。

  郑力嘉(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初级督导)

  郑力嘉,女,苗族,1991年1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助理社会工作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初级督导。无论是普通的一线社工还是负责12家社区青年汇的专职督导,她始终主张“授人以渔”,始终坚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传递社工理念,做到“用生命影响生命”。作为服务者,她认真走访地区青少年家庭、了解需求,积极链接辖区资源、开展服务,设计了一系列有趣、有料、有意义的服务项目;作为督导者,她坚持通过平等的专业对话,帮助青年社工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2016年,她为新入职社工设计实施了能力提升项目,并入选“全国百优社会工作服务案例”。

  钮骏(上海市儿童医院社工部主任)

  钮骏,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上海市儿童医院社工部主任。20年来,他累计募集社会爱心资金2000余万元、帮助1000余名困难患儿完成治疗,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患儿提供成长支持和人文关怀。带领团队创建的患儿成长支持服务体系,让青少年在住院治疗期间通过“阳光小屋”“彩虹湾病房学校”等项目继续学业、拓展视野、增长见识,康复后尽快融入同龄群体。针对患儿治疗中遇到的问题,他还开展了疼痛舒缓、心理舒缓等服务,得到了患病青少年及其家庭的一致好评。2015年,获“上海首批杰出青少年事务社工”荣誉称号。

  秦刚(重庆市渝中区静水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

  秦刚,男,汉族,199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助理社会工作师,重庆市渝中区静水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从一名想转专业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到参与救助站项目深感个人能力渺小的实习生,从深圳龙岗的一位普通司法社工,到重庆市一家社工机构的负责人,26岁的他不断提升自己,致力于为留守儿童、流动及困境青少年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机构创办一年来,设计开发了贫困儿童发展计划等一系列项目,先后得到团区委、中国儿基会等多个单位支持,累计服务社区流动青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超过5000人次。2017年,设计实施的留守儿童科学教育项目获中国青年社会组织创投大赛(重庆站)铜奖。

  柴文莉(湖北省武汉市逸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监)

  柴文莉,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湖北省武汉市逸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监。5年来,她从一线社工做起,坚持为困境未成年人和城市青年服务;积极为本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相关政策和制度设计建言献策,推动成立湖北省第一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指导成立市(州)、县(区)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9家,免费为全省团干部、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专业培训。帮助团省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希望伴飞计划”,凝聚服务力量、完善项目管理评估机制,累计服务困境未成年人超过5万人。

  候明(山东省德州市阳光社工服务中心理事长)

  候明,男,汉族,1985年3月,民建会员,社会工作师,山东省德州市阳光社工服务中心理事长。在深圳社工领域历练8年,服务覆盖社区矫正、禁毒、信访、学校等多个领域,牵头完成了一系列市级司法社会工作相关课题。为推动家乡社工事业发展,2015年初,他放弃了多年的积累,回到山东创办了本地首家社工机构。在团市委的支持下,他承接了第一批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亮出了本地社工服务的一面旗帜。2016年,他撰写的《关于推动山东省社会工作发展的议案》被省人大代表带到两会并被采纳;牵头编写的《德州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为当地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本地化标准。

  郭艳(福建省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郭艳,女,汉族,198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福建省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自2010年以来,她带领团队年服务青少年近10万人次,影响和带动了近200名青年投身社会工作事业,在福建省内开拓了社工服务领域、开创了多个品牌项目。负责的项目获“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等近10项荣誉。对受虐儿童小龙的帮扶个案,成为国内公开司法判例中首例通过第三方介入转移监护权的案件,被评为“2014年十大儿童权益事件”,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012年,获“中国最美社工”称号。

  郭晓利(河南省洛阳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公益联盟发起人)

  郭晓利,女,汉族,1982年9月出生,社会工作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河南省洛阳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公益联盟发起人。从中山到洛阳,她将十年积淀带回家乡,推动当地社会工作服务起步发展。机构创办两年来,她先后筹资83万元,开展公益项目、活动300多场次,惠及青少年7800余人次。服务中,她注重总结经验,针对读写障碍青少年撰写的调查报告、辅导读本、典型案例等,受到媒体和学界的关注;积极搭建粤豫青少年社工交流平台,呼吁本地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参与本土社会工作发展,得到了民政、共青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2016年,获“中国百名社工人物”荣誉称号。

  程里成(安徽省阜阳市心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程里成,男,汉族,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安徽省阜阳市心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他曾发起针对本地在校青少年的“励志梦想课堂”项目,试点开展社工进校园服务;带领团队成立本地首家社工校园服务站,在小学、初中、高中定期开展感恩励志教育及法制教育,把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运用与满足青年学生成长发展相结合,为全省推广社工进校园服务提供了实践依据。5年来,带领团队累计开展励志类团体活动近800场,直接服务青年学生16万余名,得到青少年及其家庭的好评。

  霍佰义(江苏省南京市江宁青年公益组织培育中心理事长)

  霍佰义,男,汉族,1992年1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助理社会工作师,江苏省南京市江宁青年公益组织培育中心理事长。大学时代,社会工作专业的他就在公益领域初露锋芒。毕业后,他在团组织的指导下成立了本地首家青年公益组织培育中心,为初创期的青年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支持,促进青年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致力于构建本地青年社会组织支持网络,共联系凝聚本地100多家社会组织(机构),为超过40家青年社会组织提供针对性的项目研发、社区融入、分享培训、筹资融资等专业化服务,为本地多所高校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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