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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出国贫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14个区县农村幼儿园就读的儿童每生每年补助800元

发布时间:2017-12-27 14:38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田文生 戢璐绮

  中青在线重庆12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田文生 实习生 戢璐绮) 今天,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称,该市14个区县除区县城区以外的农村公办幼儿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将获得每生每年800元的补助。

  这项“国家级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将覆盖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4个区县。

  该项新政将从2018年1月起启动实施。相关资金将由市和区县财政按比例分担。

  该项计划下达了“不允许家庭托餐”的禁令。要求有自办食堂,具备供餐条件的幼儿园,应向儿童供应完整午餐;具备供餐条件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班)可依托小学供应完整午餐。尚无食堂的边远乡村幼儿园,可就近依托具备供餐条件的中小学校食堂供餐;不具备供餐条件且离中小学校较远的幼儿园,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提供牛奶、鸡蛋和水果等方式供餐。

  “相关的资金是高压线。”重庆市教委副主任邓睿表示,补助资金应全额用于采购儿童食材,不得直接发放现金给儿童或家长,确保这些补助让孩子“吃进嘴巴里”。

  该市将对受益儿童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定期进行资金检查、审计,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每月公示受益儿童名单,每周公开公示供餐儿童人数、供餐食谱、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上报供餐儿童人数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该市将确保食品安全。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儿童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幼儿园、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采购、贮存、加工、分餐、消毒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教育科学部
【责任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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