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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生命最后的60秒

发布时间:2017-12-10 22:34 来源:微博、每日经济新闻、人民网、北京青年报、观察者网 作者:曹仁焕

    本文系青团子整合 转载请联系后台

    你喜欢玩极限运动吗?如果你关注极限运动、常看直播或者喜欢刺激、挑战那你可能知道“极限-咏宁”这个小伙子

    近日,自称“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的吴永宁失手坠楼事件引发舆论关注。而吴永宁此前的危险视频也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12月8日,当事人女友向媒体证实,自称为“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的吴永宁已于11月8日在一次高空挑战中坠楼身亡。

    10日,北京青年报深一度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极限咏宁”11月8日13时从长沙华远国际中心坠楼的视频,这是记录吴永宁生命的最后一段影像。

    这段视频由吴永宁架设在坠楼地点附近的手机拍摄,镜头正对着吴永宁攀爬地点。

    整段视频约19分钟。这里截取了1分钟。

    视频中吴永宁先尝试了一次,然后重新回到顶楼平台。

    吴永宁做了第二次尝试,他贴着墙面做了两次引体向上,视频中可以看出吴永宁体力不支,双脚贴在玻璃墙面勉强支撑。

    挣扎了约20秒,吴永宁坠落了,在坠落的那一刻,吴永宁发出了一声惨叫。

    长沙警方此前通报称,其死亡原因系高坠身亡。

    ▲极限-咏宁的微博更新停止在11月8日

    震惊、惋惜……吴永宁的意外死亡在网上引发讨论,其行为是否属于极限运动?事故责任谁来担?极限运动的“界限”在哪里?

    图:吴永宁照片

    12月8日,我们从其女友金金(化名)处证实了此消息。

    挑战自我还是“no zuo no die”?

    吴永宁被曝出坠亡后,他生前在多个社交平台上发布的惊险视频,评论量瞬间成千上万增加,不同于出事前常有的嘲讽,新增的评论更多是惋惜,很多人纷纷留言“一路走好”。

    据媒体报道,吴永宁拍视频是为了多挣钱给母亲治病,而且他母亲事前并不知道他在做高空极限挑战。

    事实上,类似极限挑战在世界上并不罕见。法国、奥地利、俄罗斯等国均有以徒手攀爬高楼而广为人知的“蜘蛛侠”。特别是法国人阿兰·罗伯特,虽与“蜘蛛侠”们的徒手攀爬不同,但吴永宁的挑战几乎都是在高处边缘地带做动作,但其危险性丝毫不亚于徒手攀爬。

    吴永宁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我自己想做什么动作,就可以做什么动作。以前刚玩的时候有点恐惧,但是习惯就好了。玩这个心理素质一定要好,要很细心,所以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还是很安全的。”

    吴永宁的短视频

    来看看网友是怎么说的?

    接下来网友的评论虽然引人唏嘘,但与已经失去的生命相比,又有些苍白无力。

    @墨不作声:之前看你那些视频,觉得你是no zuo no die……如今真掉下去了,却感到对不起你。一路走好!

    @我爱河北:人家挣钱也是为妈妈做手术,是一个孝顺的孩子,我从心里面佩服。

    @秋树:它让我享受自由,带给我更强大的心灵力量。我尊敬和钦佩各种极限运动的参与者,鄙视那些一说到极限运动就认为是“作死”的人。

    @sunny:如果有一天,你不发视频了,我希望你是收手了,而不是失手了......

    也有人认为这是不计后果的鲁莽行为:

    @丁半点钟:运动就运动,锻炼身体就可以,非得玩个极限的,特别是为博取眼球,不顾生命安危,漠视他人感受,这跟玩命有什么区别?

    吴永宁事件让我们反思的是什么?

    我们有必要去反思高空挑战行为背后的现实问题,供更多仿效者、围观者引以为戒。爬高楼行为不仅涉及爬楼者的安全,还涉及公共安全等诸多法律问题。

    “爬楼族”行为违法吗?

    8月5日,微博上一组“4个年轻人攀爬世界第十高楼——南京紫峰大厦”的照片和视频引发网友关注,他们自称“重庆爬楼党”,视频中他们举着自拍杆坐在楼顶不到两平方米的平台上,令观者惊心动魄。

    高空爬楼行为合法吗?显然是不合法的。浙江在线此前报道称:

    一方面,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攀爬行为如果造成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可定性为违法并作相应处罚;若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2007年,法国人阿兰·罗伯特因从外立面徒手攀爬金茂大厦而被上海警方拘留5天并限制出境。

    另一方面,攀爬自拍者应征得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的同意,若攀爬行为造成建筑物损害,建筑物的产权人有权要求攀爬人赔偿。

    吴永宁曾经拍摄的爬楼视频Gif

    造成伤亡谁担责?爬楼者?建筑物方?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对于这类情况下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的责任划分,也要视情况而定。

    赵占领:你要看攀爬什么样的建筑,如果是民宅写字楼之类的,而又没有经过产权人的同意,擅自去攀爬,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责任肯定是由自己来承担。

    但是不排除有些地方,比如说有些写字楼的物业管理不严,或者是物业管理人员私下允许,去攀爬到楼顶,出现这种危险状况的时候,这个物业公司可能会有一定的责任。但这只是次要责任,不是主要责任。

    赵占领还提醒爬楼者:“如果爬楼过程中,物品坠落使他人受伤,爬楼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图片截自“极限-咏宁”小视频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要尽快建立健全与户外攀爬有关的法律法规。出台一个类似于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对于一些比较危险的爬高楼行为要明确禁止,包括明确坚决禁止做这些户外活动的地方。

    他表示,在此之外也还要注意人性化管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爬高楼似乎正在成为一种潮流,在国外也有人爬高楼。可以考虑找一些适合攀爬的地方予以开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做一些类似的户外活动。

    “爬楼族”可以买保险吗?

    部分保险公司的确存在承保“高风险活动/运动”的险种,有的保险项目名字就叫“户外运动保险”。但具体到“爬楼”是否属于保障范围,似乎又要打个问号。

    而还要注意到的是,在此类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部分,你通常会看到类似这样的文字:

    也正因如此,律师指出,“爬楼族”在购买保险时应该向保险公司披露实际情况,要不然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可能会免赔。

    网络直播平台的传播或造成不良示范效应

    赵占领看来,网络直播平台的传播可能会造成不良示范效应。“因为本身的危险系数非常高,而且还在直播平台上,加上主播有一定的影响力,粉丝数也比较多,他的行为可能会有一定的不良示范效应。直播平台没有起到提醒的义务,一旦有其他的粉丝去模仿主播从事类似的行为,造成人身伤害,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追究平台的法律责任的,至少平台有一部分的责任。”

    ▲图片截自“极限-咏宁”小视频

    赵占领表示,对于此类视频,在法律上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平台方可以通过合同禁止这种危险行为。

    希望大家在做这些运动时,量力而行,做好保护措施,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责任编辑:江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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