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APP下载

7月1日起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金享个税优惠

发布时间:2018-06-04 07:39 来源:人民网 李丽辉、吴秋余

    原标题:七月一日起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金享个税优惠

  本报北京6月3日电(记者李丽辉、吴秋余)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7月1日起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可享优惠。

  通知明确,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

  科技人员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科技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中对完成或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应按规定公示有关科技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国防专利转化除外),具体公示办法由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

  科技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现金奖励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转化科技成果,应当签订技术合同,并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并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核算,不得将正常工资、奖金等收入列入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享受税收优惠。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04日 02 版)

【编辑:王菀】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更多>>
    图片阅读更多>>
    热图
    青秀H5
    • 火爆餐厅里无声的秘密
      相比热闹的排队场面,这家餐厅里却安静异常,这里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让食客们慕名而来?
    • 点赞“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公布啦,让我们一起学习“自强之星”的精神,为这些优秀的小伙伴们点赞吧!
    • 滇越地,铁路情
      凝聚沿线居民深厚情感的百年滇越铁路,已然渐行渐远,张永宁反复行走在465公里的钢轨上,愿用镜头把它留下。
    1/3
    新闻排行榜
    网评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