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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规定 科技部对华大基因等6家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8-10-26 14:48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江山

    中青在线北京10月2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江山)科技部官方网站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规定,对阿斯利康、药明康德、华山医院、华大基因等6家公司进行处罚。

    据澎湃新闻今天报道,科技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证实科技部官网于10月24日公开了相关罚单。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梳理发现,最近开出的一张罚单日期显示为2018年7月31日,最远的可追溯至2015年9月7日。6张罚单涉及违规转运接收已获批项目的剩余样本、违规开展国际科研合作、甚至将人血清作为犬血浆违规出境。

    科技部网站公布的罚单显示,2018年7月12日和7月31日开出的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同一事件。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调查发现,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将已获批项目的剩余样本转运至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昆皓睿诚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开展超出审批范围的科研活动。

    其中,昆皓睿诚未经许可接收阿斯利康567管样本并保藏。厦门艾德未经许可接收阿斯利康30管样本,拟用于试剂盒研发相关活动。

    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对外提供。第十一条规定,凡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须由中方合作单位办理报批手续……审查同意后,向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签约。

    科技部决定对阿斯利康、昆皓睿诚和厦门艾德进行警告,没收并销毁违规利用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并撤销阿斯利康国科遗办审字〔2015〕83号、〔2016〕837号两项行政许可。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停止受理阿斯利康涉及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活动申请,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受理。

    此外,2016年10月21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苏州药明康德公司未经许可将5165份人类遗传资源(人血清)作为犬血浆违规出境。该行为违反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规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显示,携带、邮寄、运输人类遗传资源出口、出境时,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凭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出口、出境证明予以放行。

    科技部决定对苏州药明康德公司进行警告;没收并销毁该项目中人类遗传资源材料;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科技部暂停受理苏州药明康德公司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和出境活动的申请,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恢复。

    另外两张罚单涉及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以下简称华山医院)开展的“中国女性单相抑郁症的大样本病例对照研究”国际科研合作情况。经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调查,发现华山医院与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与英国牛津大学开展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研究,华山医院和华大科技未经许可将部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从网上传递出境。

    科技部于2015年9月7日作出处罚决定,华山医院和华大科技应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该研究工作的执行。销毁该研究工作中所有未出境的遗传资源材料及相关研究数据。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停止华山医院和华大科技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行开展。

    今天下午,华大基因相关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公司在2015年收到该行政处罚后,高度重视此事并第一时间快速推进了整改工作,对相关合作的资质要求、合作流程、效果评价均进行了重新规范和全面整改。经对整改报告进行核查并现场验收后,科技部已批准其恢复开展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工作。华大基因将秉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贯要求,审慎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工作。

    (图片截自科技部官方网站)

【编辑:李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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