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达州市宣汉县部分行政村,耗费大量国家扶贫资金建设的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虽已基本建成,却因无法解决部分村民就业、生产及生活保障等问题,导致安置房“无人居住”“大量空置”。(澎湃新闻网6月19日)
安置点无地可种,无事可做。为了生活,搬迁户不得不重返10公里外的老宅居住,那里有他们种了多年的田地。入住安置点期间,大家不得不在安置点和自家田地之间来回跑,白天回老宅附近种地,晚上回安置点睡觉,往返至少20公里。
这样的事情听上去有点匪夷所思。安置点选址为何连方便村民生产生活的基本要求都没有考虑到呢?冒尖村多名村民称,当初安置点选址没有因地制宜,也没有经过多数村民同意。毛坝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回应是,易地扶贫搬迁的集中安置房,是按县里有关文件指示选址修建的。该文件提及,依托交通、饮水、就医、就学及生产方便的中心村庄,引导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文件似乎没有多少问题,“生产方便”已经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看来,问题出在了文件精神落实到实际选址这一环节上。负责具体选址的村委会没有考虑到安置点周边的土地属于原住村民,不方便进行分配,使得搬迁户不得不继续到10公里外种自己的地。工作如此粗枝大叶,暴露了扶贫领域的一些“虚症”。
真扶贫,扶真贫,不仅是一个口号。如果一些人主观上有好大喜功、好高骛远的思想,加之客观因素制约,就会使得扶贫工作患上“虚症”。比如,资料过多过滥,扶贫工作干得再好不如资料收集整理得好,可谓 “资料扶贫”;在一些地方,扶贫政策看似很好而且也不少,却有“中看不中用”之嫌;有些地方要求一线扶贫人员对上到中央、下至县乡的有关政策条规一字不落背下来,否则轻则警告重则因此“召回”,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潭。
毛坝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文件就提到,对搬迁工作“实行一月一督察、一月一通报一排名”制度,对排名倒数第一的村进行处罚。其实,国务院扶贫办早就发文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扶贫数据主要通过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上报,不再要求县以下单位通过其他渠道提供,严禁层层增加指标和填报频次。扶贫工作需要掌握真实的数据,过多过滥的数据从某种角度看,干扰甚至妨碍了扶贫工作的发展。
安置点的搬迁户种地往返20公里山路,要解决这个问题,须在加大反“四风”力度上做文章,因为这些“虚症”很大部分是“四风”陋习的凸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想安置房的尴尬不再出现或较少出现,还是要从转变各级各类扶贫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