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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中央环保督察问责情况 26名厅级干部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8-03-29 14:35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朱娟娟

    中青在线武汉3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朱娟娟)今天,湖北省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全省26名厅级干部被问责,包括多地原副市长、市委原副书记。

    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北。2017年4月14日,督查组向湖北省委、省政府反馈意见。

    意见认为,2013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狠抓库区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形势仍不容乐观,工作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尚有差距。

    督察组反馈了18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主要分三方面:部分环保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水资源过度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凸显;长江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查问责。

    今天的通报公布了18个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中,部分系违规决策、违法审批等乱作为问题。例如,2013年9月至2016年10月,湖北省质监系统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违规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54余台,部分市州环保局违规通过环评批复,加重了该省大气污染。

    湖北省经信委及荆门市经信委在审核新瑞丰公司产能置换方案时,使用虚假的产能指标,未督促该公司真正淘汰替代的生产线。

    湖北省农业厅违反《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将斧头湖109个围网围栏养殖证延期。

    武汉市违反《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放宽湖泊保护标准,在编制及批准实施湖泊“三线一路”规划时未严格落实蓝线保护范围,造成汤逊湖、官莲湖、硃山湖等应予保护的部分水域被划出保护范围,造成填湖占湖合法化。

    部分涉及环保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例如,湖北省农业厅未按照《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积极开展清理整治珍珠养殖专项执法,造成全省湖泊围栏围网养殖和珍珠养殖取缔拆除工作严重滞后。

    仙桃市对新、老垃圾填埋场长期存在渗滤液污染问题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及时、整治工作滞后,导致周边水体和区域地下水污染严重。

    武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迟缓,导致2013年至2016年该市5510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未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置,导致城市防洪防涝能力下降。

    湖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221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6人,处级干部11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82人;给予党纪处分97人次(其中撤职3人),政纪处分101人次(其中行政降级以上10人),组织处理36人次(其中免职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

【责任编辑:李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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