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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再推“放心消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3-15 23:17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董碧水 沈雁

    中青在线杭州3月15日电(沈雁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董碧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进部署会今天在杭举行。会上首次发布了2017年浙江省放心消费“三度一率”社会评价指数,同时推出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和新《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公布了2018年推进放心消费建设的八项新举措。

    其中,《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共二十一条,重点对经营者行为规范、退货程序、商品完好、信用约束等作出规定。据介绍,这也是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

    《指引》明确,经营者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退货条件清晰。但同时消费者退回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和商品本身、配件、标识、保修卡、说明书、外包装等齐全视为商品完好。

    今天的会上,还发布了《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目录》除保留原有的商品房、平板电脑、数码照相机、电动助力自行车等20种商品;新增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盖)、空气净化器、智能吸尘器、移动电源、行车记录仪、智能门锁、集成灶等15种商品,共计35种商品,设定“三包”有效期最低为一年,最高为三年。

    今年,浙江将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同时推出八项新的举措。其中,新培育放心农贸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等示范单位1万家以上;并以县为单位,打造多业态复合型的放心消费示范样板区。新发展1万家以上线下实体店加入无理由退货承诺行列。建立快速绿色通道、维权直通车,推行先行赔付等制度,引导更多企业加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省综治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通过门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和基层组织公示栏等,公布投诉涉及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典型案例、潜在风险等,提供消费指引,倒逼经营者诚信自律。

经济部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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