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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克隆人:讨论是必要的,立法是必须的

发布时间:2018-01-25 10:31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新玲

    今晨一则消息可谓重大:经过五年研究攻关,我国科学家成功克隆出了两只食蟹猴——中中和华华,这也是世界首例通过体细胞克隆技术诞生的灵长类动物。这一世界级成果今天(北京时间25日)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细胞》上以封面文章在线发表,《细胞》出版社首席执行官、《细胞》期刊主编Emilie Marcus评价“该成果是一项令人兴奋的重要工作,这是全世界科学家花了二十年时间才达到的技术里程碑,它有潜力引发动物研究的革命并帮助研发治疗人类疾病的新方法”。

    这是继1997年英国科学家成功克隆出“多莉羊”后,克隆技术的再一次重大突破。从多莉羊到中中、华华,这20多年里,各国科学家们利用体细胞克隆技术不仅得到了包括马、牛、羊、猪和骆驼等在内的大型家畜,还得到了包括小鼠、大鼠、兔、猫和狗在内的多种哺乳动物。

    不过,灵长类动物是与人类生理结构、遗传特性最接近的生灵,克隆猴的成功意味着克隆人在技术上已经没有障碍。但这恐怕也是让人类最恐慌的事了。其实前几年,就有两个美国团队克隆出人体胚胎干细胞,在舆论的强烈反对下,实验没有继续下去。

    从社会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方面来看,克隆人不应该诞生。但是技术一旦存在,就有惦记技术的疯子,否则世界不会有科技家制造毒品,不会有医生买卖器官了。

    据了解,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及欧盟等都有对克隆人的限制性规定。相关规定最早的是多莉羊的诞生地英国。2001年6月,英国做出立法禁止生殖性克隆人的决定。在此之前,英国曾公布一项法案,旨在对克隆人类早期胚胎的研究提供法律保障。英国对生殖性克隆人亮起红灯,实际上是对这一法案的进一步完善。当时,英国政府称,这两个法案成为配套完整的法律保障,使治疗性克隆健康、有序、迅速、无干扰地发展。

    2002年2月联合国举行的关于拟定《反对生殖性克隆人国际公约》会议上,我国代表表明了我国立场:反对克隆人,不赞成、不允许、不支持、不接受任何克隆人实验,但主张对治疗性和生殖性克隆加以区别。

    2003年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对实施辅助生殖技术人员之行为准则作了规定,其中第15项规定:“禁止克隆人”。同年,科技部、卫生部公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第4条规定:“禁止进行生殖性克隆人的任何研究。”

    可见,这些规定至今都是以规范、原则确定的,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在这项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的今天,相关立法应该马上启动,确定克隆技术的边界在哪里,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2017年,日裔英国作家石黑一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的长篇小说《别让我走》讲述了一群克隆人的生活经历,以及当他们发现自己是作为人体器官捐献者之后发生的故事。人类肆意取走克隆人的器官、对克隆人生命的漠视、克隆人之间的感情通过故事情节一一展现。这只是虚幻小说,也是人类不愿看到的未来。

    1997年,“多莉羊”诞生时,克隆技术有可能引发的生命伦理、法律与社会问题,社会各界曾展开过一系列的讨论。如今,技术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当年的假设马上会成为现实,讨论还是必要的,立法推进更是必须的。

【责任编辑:张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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