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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偕行,继承创新,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发布时间:2016-11-08 15:01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刘立峰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伟大的工程需要接力前行,伟大的事业需要接续奋斗。任何一项伟大而久远的事业都必须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有继承才能根深,有创新才能叶茂。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远的伟大工程,需要许多代人持续努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基础上,依据新形势新任务开拓创新的结晶。习近平指出:“两个文件稿最鲜明的特点就是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11月7日 学习中国)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党法党规深刻总结了十八大以来的党建工作与反腐经验,并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的高度,可谓是从严治党的与时俱进。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即以“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来警示全党。近年,从“打虎”上不封顶,到“拍蝇”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同时也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凝聚起良好的政治基础与社会环境,中央先后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至少57部,并首次开展了党内法规清理,编制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让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五部法规分别从党员道德自律,违纪处分、干部违纪问责、政治生活、党内监督五个层面,构建起全方位、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全面从严治党方略。

    “非新无以为进,非旧无以为守”,这是严复所提文化核心价值观的12字箴言。五部党内法规中,《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将党纪党规与国家法律分开,并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充分体现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则更多针对党的领导干部,这三部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均继承了建党、建国以来所总结的建党治党优良传统,如“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等。另一方面,也在许多方面深刻汲取了十八大以来的反腐经验,并将之制度化、规范化,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提到的“增强核心意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逼下级说假话”,“绝不允许做官当老爷”,“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等。此外,《准则》特别提到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等严重违反党章、党纪的问题,并归纳总结成为两部党内法规中的11个“坚决”、8个“不允许”、6个“不准”,而这些问题均为十八大新发现的问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今年年初的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勇于革新与自强中,永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识时达务中继承扬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建工作的优良传统,并在与时俱进中改进和创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针对性、严肃性、实效性。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继承创新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不但是中国共产党95年从筚路蓝缕走向伟大辉煌的鲜明特色,更是中国共产党永葆执政先进性、纯洁性的保障,我们也相信,终日乾乾、与时偕行的中国共产党,必将与民同心、栉风沐雨,开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

【责任编辑:姜继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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