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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绿色通道”让“迷途”年轻人圆了高考梦

发布时间:2018-06-09 08:06 来源:检察日报 徐日丹 商奇 马方飞

  原标题:“迷途”考生走进考场

  本报北京6月8日电(记者徐日丹 通讯员商奇 马方飞)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了解到,近日,多地刑事执行检察官正确把握刑事政策,依法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让多个“迷途”年轻人圆了高考梦。

  6月7日,高考第一天。河南有这样两名特殊的考生:在高考开考前一日,他们还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在看守所。两个孩子本来已经觉得今年参加高考彻底没戏了,当他们接到取保候审通知,得知面前的检察官、警官为了让他们按时参加高考,特地为他们开辟了一条24小时的审批“高速通道”时,他们眼里涌出了悔恨与欣喜交织的泪水。

  时间回到6月5日,新乡市卫河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建林了解到,该市看守所在押的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周某(17岁)和于某(18岁)原本要参加今年的高考,但现在因为涉嫌犯罪失去人身自由。

  郭建林立刻会同驻所检察室干警对该案进行研判,并开展谈话教育。经审查,卫河地区检察院认为两人案件情节轻微,且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而且也确实认罪悔罪,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高考开场时间就在一天后,时间如金!郭建林立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从速进行审查办理。6月6日,在接到办理建议后,新乡市公安局为两人开辟了一条“高速通道”,从分局到市局的七道审批程序在短短两小时之内全部依法依规完成。

  同样的情节在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和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也同样出现了。

  在揭东区,高三学生黄某一时鲁莽与同学发生争执,将同学打成了轻伤。案发后,黄某被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揭东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在派驻检察中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与侦监、公诉部门进行沟通,在案件进入批捕和起诉环节时,竭力引导促成黄某家属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和解。随后,执检检察官依法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获采纳。高考前一周,黄某顺利办妥各项法律手续,顺利返回学校准备参加高考。

  在松桃苗族自治县的高三学生石某因参加朋友生日聚会时参与打架斗殴,也差一点缺席了本次高考。驻所检察官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5月24日,离开校园将近4个月的石某重返学校投入紧张的备考复习中。

【编辑:王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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