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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严查“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等“车轮腐败”

87人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被处理

发布时间:2017-11-01 08:3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南昌10月30日电(记者任江华)记者从南昌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通过盯关键“节点”、寻运动“轨迹”等方式方法,南昌纪检监察机关严查“车轮”上的腐败,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73起,处理87人,党纪政纪处分65人。

  其中数起典型“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情况通报尤引人关注。经查,2017年1—5月期间,为求工作方便,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副主任、城管办主任刘成忠先后3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给自己的私车加油,合计金额1000.15元人民币。2017年7月,东湖区纪委给予刘成忠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涉案款物1000.15元。

  南昌出台《开展“私车公养”集中查纠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车改革后公务加油卡管理规定及对加油卡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规范公车改革后公务加油卡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只有公务用车才能按规定用公务加油卡定点加油。公务用车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车辆加油时要按照加油卡显示的车号对号加油,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私车公养”、不得“公卡私用”、不得“公私不分”、不得“公补私车”。

  从今年4月开始,南昌市纪委用两个月时间开展“私车公养”集中查纠工作,重点针对个人将单位的公务加油卡用于私车加油、将单位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违规公款报销私车维修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问题,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进行查纠。

  

【责任编辑:杨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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