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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惩慧球奇葩议案 鲜言再被罚420万元

发布时间:2017-05-13 07:28 来源:新华社 作者:刘慧、王都鹏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刘慧、王都鹏)证监会12日公布慧球科技、匹凸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处罚决定,对慧球科技处以240万元罚款,对匹凸匹处以180万元罚款。鲜言因操纵“匹凸匹”股价案接到34.7亿元“史上最大罚单”后,又被罚420万元。

  同时,除鲜言外,顾国平等其他14名当事人也受到处罚,顾国平被罚180万元。此外,顾国平等6名当事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4人为终身市场禁入。鲜言此前因操纵“匹凸匹”股价,已被证监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事件年初曾引发市场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2017年1月,在鲜言指使下,慧球科技在信息披露申请未获上交所批准的情况下,将包含“1001项议案”的临时公告通过域名为“www.600556.com.cn”的网站、东方财富股吧对社会公开。慧球科技董事会提出并审议“1001项议案”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守法义务及董事会职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慧球科技的披露渠道违反法律规定,所披露信息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慧球科技还存在多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一是不晚于2014年12月29日,顾国平成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慧球科技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及多份临时公告均披露慧球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二是2016年4月26日,顾国平与鲜言实际控制的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系列协议,慧球科技未按规定予以披露。三是鲜言在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2016年7月21日至8月30日期间慧球科技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国平。

  此外,在鲜言实际控制期间,匹凸匹信息披露也多次违反法律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披露内容、披露渠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任何上市公司不得践踏法律红线,无视法律规定,将与公司经营活动无关事项作为公司公告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务必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张晓军说。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朱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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