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敏(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在今年两会前胜利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与过去单纯的政府机构改革不同,这次机构改革涉及党的机构、政府机构、群团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人民武装力量多个方面,具有超乎寻常的全方位、广覆盖和多层次,为各方面广泛关注。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更是结合中国国情和发展未来,着力于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重大制度安排,必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产生划时代的重大影响,也必将开辟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境界。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综合实力的显著增强,国家治理现代化越来越成为中国迈向国家全面现代化的重要任务。通过改革创新,我们已经形成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40年来的改革开放我们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进一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全面改革提供了扎实的物质基础、民心基础和现实时机。在我们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今天,已经有能力、有信心、有条件就必须切实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下大力气破除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还存在的种种障碍和弊端,坚决解决好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会议公报全面阐述了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首要任务、重要任务、改革布局和法律保障。通读公报全文,可以深刻感知党中央对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深谋远虑、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这次改革明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四个坚持”改革原则,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通过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提高党、政府和社会团体的治理效率效能,具有鲜明的问题针对性。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党的机构、政府机构、武装力量和社会团体,是一次全覆盖、全方位、分类别、纵横交错的机构改革。公报提出在横向面构筑“四大体系”,即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在纵向面要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公报还针对每一类机构改革又都确立了分类改革目标,从近期远期现代化发展任务要求确立了两步走的改革方向。
公报更强调了这次改革的统筹性,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要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要相适应,统筹推进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既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抓总管总,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又能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改革的最终成效将由是不是增强了党的领导力,是不是提高了政府的执行力,是不是激发起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活力,是不是增强了人民军队战斗力来衡量和评价。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我们党的一场自我革命。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扬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优秀品质,发扬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改革精神,全心全力开辟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