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齐玫:建议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作者: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张艺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年03月09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张艺)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全国人大代表、首都博物馆首席研究馆员齐玫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国家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的内容,为失能老人带来福音。

在齐玫看来,中国老龄化而产生的失能老人的照顾问题,已成为每个家庭沉重的负担。不仅是经济上的负担,还有由谁来照顾好老人的问题。

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4000万。相关数据预测,到205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达4.83亿,失能群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齐玫介绍,一般家庭通过请保姆来照料居家养老的失能老人,但是目前中国保姆管理是市场化运作,缺乏规范制约。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实际只能满足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在护理上达不到专业要求,一个月大约几千元,费用负担也很重。“城市家庭还可以勉强支撑,而对于农村的有些失能老人,结局就比较难堪,没钱请保姆,就没有人照顾。”

对于住院的失能老人,需要请护工照顾,而护工每天的费用高达200至300元。特别是护工由公司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护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医疗知识。而病人的康复,主要靠护理,然而大部分护工却无法保证对病人护理的完全到位,直接影响到病人康复。农村的一些老年病人,遇到比较重的或者需要长期治疗的病,因为负担不起过高的医药费以及护理费,有些就放弃治疗。

全国人大代表、首都博物馆首席研究馆员齐玫

如何解决护理费用高,护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我国在多个省市开展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一制度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特别是失能老人,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

江苏南通于2016年1月1日起,建立并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是人社部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南通市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到2019年底,全市730万人口已全面实现长护险全覆盖,目前全市享受待遇的有2.6万人。

2017年12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0月28日,北京市印发《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试点方案》,并旨在2021年底形成符合本市实际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机制,推广全市。2021年初,深圳市司法局发布了《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落实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截至2020年,试点的省区市达到28个。齐玫认为,在前一阶段的试行中,这一制度得到较为顺利的发展,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说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齐玫希望,在“十四五”期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行,能够针对试行时期出现和发现的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并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经验,对症处理、完善,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行有一个节点,能够逐步进入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阶段,并纳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当中。

【责任编辑:刘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