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华代表与民法典的那些事儿

作者:李鲲 来源:新华社2021年03月04日

  新华社天津3月2日电题:才华代表与民法典的那些事儿

  新华社记者李鲲

  当被问及履职过程中哪个瞬间比较难忘,全国人大代表才华说:“2020年5月28日,我在人民大会堂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通过的历史性时刻。”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也是我的梦想。”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才华说。

  在才华看来,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民事单行法律相继出台,中国民事法律规范体系逐渐完备,但作为一名律师,他在工作中依然感到,中国需要一部系统性规范社会生活、维护人民权利的民法典。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这令才华感到兴奋。而更令他激动的是,2018年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后,他有幸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典草案的审议。

  “我参与的是对民法典继承编和婚姻家庭编的审议。印象中,在讨论继承编时,关于继承是否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专家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分歧。我结合工作中的一些案例谈了自己的观点,认为继承应该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才华说。

  才华告诉记者,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贯穿着民法典诞生的全过程,“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法治深入人心,这是民法典成功编纂的条件。”才华说。

  回到天津后,才华组建了由140名律师组成的天津市律师协会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天津市的委办局、银行、街道,结合鲜活的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政府、企业员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宣讲普及民法典知识。

  “宣讲不能是走过场,一部法律必须让公民真正接受才能顺利实施,所以我很注重对民法典总则的讲解。尤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典,这是我国民法典区别于西方民法典的价值理念,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如同‘定海神针’,给出了我国今后民事立法、民事行为规范的总体方向。”才华说。

  为了进一步拓宽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才华还积极与权威新媒体平台对接,以短视频等为载体,宣讲民法典故事。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才华在基层调研履职的过程中发现,百姓对民法典都很拥护,但不少人对民法典的认识局限于“多了一个系统性的维权工具”,没有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我了解到很多人违法的根源是不懂法,因此民法典的普法工作还得进一步深入,得让大家明白,民法典也是对公民社会生活的规范。”才华说。

  事实上,过去的一年,才华很忙,不仅仅是宣讲民法典,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才华代表天津市律师协会参加新闻发布会,向公众介绍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个人行为的相关注意事项及法律风险;组建天津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健康专业委员会,为广大医务人员做好维权的服务保障;制作20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公益法律服务讲堂网络视频节目,为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指导。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法律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发挥我的专业优势,为法治思想深入民心作出更多的贡献。”才华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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