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静瑜:针对尘肺病农民工应建立必要的救助保障

作者: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年03月02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尘肺病首先是病,诊断上不存在任何问题。”针对一定数量的尘肺病农民患者长期拿不到尘肺病诊断报告,甚至曾发生“开胸验肺”悲剧的老大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在2月28日的“推动解决尘肺病农民问题”研讨会上再次发声。

自2013年开始,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过多例肺移植手术的陈静瑜医生,已经在全国两会上针对尘肺病问题提了十来条建议。在他看来,虽然国家层面重视程度提高了,但有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比如尘肺病农民工的职业病诊断问题。

2021年2月28日,由北京大爱清尘公益基金会等主办的“推动解决尘肺病农民问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陈静瑜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与了会议。会上,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就“尘肺病”是否应该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和“非职业性尘肺病”展开了讨论。

对此,陈静瑜说:“从我们呼吸科医生的角度来讲尘肺病就是尘肺病,这个诊断一点都不难,根据病人职业粉尘接触史、胸片、高清晰的螺旋CT诊断尘肺病没有任何问题。”陈静瑜表示:关于尘肺病的诊断难题已经在两会上提了几年,到现在的落实情况仍然存疑。

开胸验肺第一人——张海超就是尘肺病诊断难的典型例子。

2009年6月,无计可施的张海超通过“开胸验肺”来证明自己是尘肺病,终于获得工伤赔偿,并于2013年有幸在无锡人民医院做了肺移植手术,陈静瑜正是他的主刀医生。

张海超说:“今天能够坐在这里我是幸运的,更幸运的我是在2009年’开胸验肺’以后获得了工伤赔偿,并且做了肺移植,这个在全国尘肺病患者中,算是极为幸运的。但许多尘肺病农民工因为提供不了劳动关系证明,是拿不到尘肺病的诊断报告的,也就无法获得工伤认定和赔偿。”

目前,尘肺病作为职业病的一种,诊断的前提是要确定患者的劳动关系,能确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可以拿到“职业性尘肺病”的职业病诊断,而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临时工就很难得到该诊断,也就无从获得职业病鉴定和工伤赔偿。由于尘肺病农民工许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加之尘肺病10到20年的晚发性和农民工的高流动性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确认。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前首席专家李德鸿认为,职业病只需要强调“工作活动中产生”即可,不应另外分“职业性尘肺病”和“非职业性尘肺病”。他认为:“近几年国家对这个问题是重视的,政策是正确的,但关键是策略和解决问题的实际部署。尘肺病就是工作中暴露粉尘所致的,是由所从事的职业引起的,就是职业病。”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王程同意这一观点:“奉献了劳动而得的尘肺病应该是无差别地得到认可和认定。”

陈静瑜指出:“得了尘肺病,反而不能享受到正常的医保服务,而要走工伤鉴定相对复杂的流程,这让很多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尘肺病农民工遭遇工伤保障和普通医疗保障双重缺失的问题。”

陈静瑜呼吁,要针对尘肺病农民工建立必要的救助保障:“很多的尘肺病农民工因为没有企业提供保险,或者找不到原雇佣企业,导致疾病能够救助但是救助不了,到最后很年轻就死亡。这非常可惜,令人痛心!尘肺病人一旦确诊,应该有针对他们的救助保障。”

【责任编辑: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