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新司法解释: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尽量一次完成!
主播君的话
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发布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提出了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及证人的特殊保护的一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月4日公布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共计27章、655条,是最高法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
司法解释规定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讯问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的,对其供述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上述最高法关于刑诉的司法解释的出台,无疑对于维护性侵受害未成年人的权利起到了关键的指导性作用。
一方面,无论是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在进行案件的调查、取证、审理、判决时,还是媒体相关报道与民众的传播,都应以保护孩子为重要原则,尽量避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另一方面,为受害者在遭遇侵害后提供司法援助,帮助其通过法律武器进行有效维权,给予受害者及其家庭必要的经济援助,都非常重要。同时,在遭遇性侵害后,未成年人的心理很有可能会受到巨大创伤,专业且及时的心理援助对于其尽快恢复生活秩序很关键。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即使认罪认罚,该重判仍要重判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刑一庭庭长沈亮表示,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律规定是“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并非“应当”依法从宽处理。 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如绑架、抢劫、爆炸犯罪,以及社会影响恶劣、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严重犯罪,即使被告人认罪认罚,该重判的仍要坚决依法重判。
要重点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审查核实
沈亮表示,坚持证据裁判,就是要坚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不能因为被告人认罪认罚,就降低证明标准,将本应疑罪从无的案件简单从轻处理,要发挥庭审应有功能,特别是要重点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和定罪量刑关键事实进行审查核实,确保案件审判质效。
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司法解释与实践之间肯定是会存在着“空隙”,如何有效连接与落地需要各部门与全社会共同思考与努力。
在全国,一些地方也建立了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避免因办案造成“二次伤害”。
雷州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2020年8月11日上午,雷州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在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式揭牌并投入使用。该中心设有心理疏导室、调查询问室、取证检查室、备勤室等多个功能区,整体装饰采用暖色调,墙面并挂有“自信”、“乐观”、“坚强”等温馨主题图片,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舒缓心情,同时还配备心理沙盘、发泄沙包、音乐治疗等设备,可以缓解未成年被害人紧张恐惧心理及进行相应心理疏导。
博乐检察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2020年9月30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揭牌。该中心设立在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向日葵姐姐工作室,并以专业人员配备、专业机构设置、专业心理援助3个方面为着力点,专业化推进一站式询问办案模式。办案机关能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完成案件询问、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避免反复、不当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次生伤害,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有力指控,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钟祥市“一站式询问”工作室
2019年11月,钟祥市“一站式”询问工作室成立,该工作室根据效用特点设计,分为询问室、讯问室、心理疏导室、听证宣告室等多个功能区域,集多项“一站式”救助功能于一体。
湛江市“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湛江市于10月28日首次启动“一站式”询问办案模式,协同公安机关对该案件中的未成年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同步询问,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采用事前商定询问时间、询问方式、聘请心理咨询师等方式,切实做到‘三度’办案模式,提高取证质量和办案亲历性,最大限度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工作侦查。
各地在使用实践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优化措施,充分发挥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作用,以司法的温情呵护好未成年人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