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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浙江省委追授俞秀成同志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07-24 15:23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剑平

  会前,曹建明、车俊接见了俞秀成同志家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浙江省委追授俞秀成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会场。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 摄

    中青在线杭州7月2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委在杭州市召开大会,追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俞秀成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了表彰大会。

    俞秀成同志1963年3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刑事检察处副科长、科长、副处级检察员、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兼举报中心副主任、监察室主任、省纪委派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等职。

    2016年11月7日,俞秀成突发胃部大出血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终年53岁。

    俞秀成同志从事检察工作30年来,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无比热爱,呕心沥血,至死不渝,用生命诠释了人民检察官的责任担当。尤其是担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他直面改革发展难题,牵头制定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若干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金融执法工作创新意见,制定保障非公经济“八个一”举措。

    身患重病后,俞秀成同志与死神争分夺秒,白天工作,晚上治疗。他说:“宁愿在工作中累死,也不愿在病床上苟活”;“只有生病的检察长,没有生病的检察院”。他在病床上审定重大案件的处理意见,敲定检察院司改方案,研究员额制检察官遴选细节。

    在公诉部门工作时,俞秀成参与办理千岛湖特大抢劫杀人案等重大案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控告申诉岗位上,他耐心接待来访群众,用心化解信访积案。担任检察长后,他组织查办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渔业发展、涉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俞秀成同志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坚持做到严格司法、秉公办案。他常说“无论谁触犯法律,都必须依法惩处。否则,检察院渎职,我白吃干饭”。特别是担任检察长的两年多时间里,他铁面无私、敢于碰硬,组织全市检察机关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在工程建设、人防、医疗卫生等领域查处多起窝串案件,组织办理200多件虚假诉讼案件,与其他政法机关共同发布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意见。

    无论是作为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俞秀成同志始终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他不仅对自己要求严格,而且敢抓敢管,担任省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主任时,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担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选树“勤廉标兵”,打造“温州检察铁军”。

    曹建明在讲话中说,俞秀成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当代人民检察官的杰出楷模。他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挚爱的人民检察事业,他用有限的生命彰显了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我们既为失去这样一位好同志、好战友深感痛惜,更为检察队伍中涌现出这样一位英雄模范而由衷骄傲。曹建明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把学习宣传俞秀成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英模的鼓舞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第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做好对党忠诚。第二,要坚定人民立场,维护人民利益,始终做到服务人民。第三,要坚持公正理念,强化检察监督,始终做到司法公正。第四,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重品行、讲操守,始终做到纪律严明。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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