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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玉东代表:别再让一根鱼竿甩出不同判决

发布时间:2018-03-12 06:33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胡春艳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参加两高报告小组审议时,全国人大代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石玉东觉得有件事“不吐不快”。

  “大家可能不知道,每年老百姓在池塘钓鱼触电的案件非常多。”他抬手往上一扬说,“鱼竿这么一甩,碰到电线,就触电了。”尽管架有高压线的地方往往都有防护措施,也设置了各种警告警示标志,但一些“被电”的老百姓及其家属总会把电力部门告上法院。

  法院的判决结果五花八门,这让石玉东挠头,“不同地区的法院判决不同,连同一个法院的判决都不一样”。他直言,获得赔偿的多少,往往取决于“谁更能闹,闹得厉害的判给几十万元,闹得少的也可能判几万元,没个标准”。

  “能不能在法律上把这个赔偿体系加以完善?”他冲着坐在后排参加旁听的两高工作人员说。

  石玉东代表在四川代表团的吁请,在天津代表团得到了呼应。

  “同案同判是实现司法公平最基本的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邓修明在天津团小组审议时说,不能让群众感觉“差不多的案件,判得差很多”。

  他分析,司法体制改革后,要求办案人员对案件负责,使得法官和检察官的权力更大。但整个队伍的能力素质依旧参差不齐,由于各自水平不一,容易出现司法尺度不统一的情况。他建议两高加大法官、检察官的培训力度,在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上下更大功夫,并通过指导性案例发挥规范作用。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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