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通缉缅北电诈头目 以司法介入释放震慑信号
近日,为打击缅北涉我电诈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再出重拳。据报道,11月12日,温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对缅北果敢自治区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明学昌、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4人进行公开悬赏通缉,该通报被公安部刑侦局转发。
这是一次“加强版”的定向悬赏通缉。让公众记忆犹新的是,今年10月12日,中国浙江杭州、云南昆明警方就曾联合发布悬赏通告,公开通缉两名涉及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要头目陈岩板(鲍岩板)、肖岩块(何春田),两人都涉嫌开设诈骗园区,对中国人实施诈骗活动。时隔1个月,中国警方再度发出悬赏通缉,对象人数从两名增加至4名,并对准了缅甸果敢地区家族势力庞大的明家成员,通告措辞更是相当严厉,直指“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释放了高压严惩的震慑信号。
今年上映的热门影片《孤注一掷》,让很多人了解到缅甸诈骗园区的犯罪现象之严重,与此同时,在现实中也已经有不少国人深受其害。据报道,仅仅在缅泰边境的妙瓦底,就有上百个诈骗园区,加上盘踞在缅北部分地区的诈骗集团,总计至少有1000个园区,每天有超过10万人在实施电信诈骗,但要打击这类犯罪活动却非易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很多犯罪窝点安放在社会地理情况极为复杂的边界地区,不法分子借助这一“天然沟壑”,逃避各国警方的打击行动。
然而,打得一手好算盘的他们,注定不能一直猖狂下去。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我国拥有的第一部专门规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实现了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涉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出台多部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执法机关提供了更精确的指导。面对越织越密的法律之网,没有什么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不法分子还能侥幸脱逃,成为“漏网之鱼”。
诚然,一些诈骗团伙要犯拥有外国人身份,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拿到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我国刑法。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电信网络诈骗都是刑事犯罪。缅北涉我电信诈骗活动,以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处在我国法律的“射程”之内。正如这次通缉通告所述,以明学昌为首的犯罪集团不仅涉嫌诈骗犯罪,而且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多种严重暴力犯罪,起刑点显然在三年以上,应当被我国法律绳之以法。
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从劝返滞留缅北的非法出境人员和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到开展“断流”“断卡”“长城”等专项行动,从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到进行外交磋商协调,从移交数千名缅北电诈犯罪嫌疑人,再到直接通缉缅北电诈集团重要头目,对不法分子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精度不断提高,呈现出一条由内至外、由表及里、由浅到深的立体治理路径。如此加压加力、久久为功,“天下无诈”的彼岸终会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