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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视野盲区”,让校园欺凌不再隐身

作者:李丹萍 李悦 沈杰群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3年03月10日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李丹萍 李悦 记者 沈杰群

魏子晨(化名)一直在减肥。虽然他说,这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但朋友们知道,这与他被欺凌的经历不无关系。魏子晨上初中时,体重近200斤,很多同学骂他“肥猪”,更有甚者还会故意拿烟头烫他。他害怕极了,不敢反抗,也不敢和老师父母说。久而久之,他变得敏感自卑,花了多年时间才从阴影中走出来。就连这段经历,也是上大学后借着酒劲才首次有勇气和朋友讲出来。

日前,微博上有人发起投票“你有遭遇过校园欺凌吗?”截至记者发稿,投票共计1.3万人参与,其中选择“有,亲身参与”的有5415人,“没有,但有见过身边同学被欺凌”的有4040人,“可能遭遇过,对欺凌的概念不是很清晰”的有2793人。

目前,青少年遇见的欺凌问题呈现出哪些现状?面对校园欺凌这样严重摧残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乌云,家庭、学校、社会能做些什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青少年校内外欺凌问题,一些代表委员予以关注,并提出建议。

视觉中国供图

欺凌毁掉了他们的童年甚至人生

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以下简称“团中央权益部”)部长岳伟表示,经过多部门持续治理,校园欺凌现象得到了有效抑制,但仍要持续加力,丝毫松懈不得。

岳伟说,听到很多遭受过欺凌行为的成年人感叹:“这事差点毁掉我的童年”。经历欺凌后,很多人陷入持续的紧张、焦虑、恐惧情绪,导致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人生发展轨迹都可能由此改变。同时,“一个欺凌者,在伤害他人的同时,还有可能带坏其他同学。”

吴志娇是北京超越青少年社会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社会观护服务部副主任,她所在的事务所曾对接过一起欺凌案件,令她印象深刻。“由于情感纠纷,男女双方集结十余名未成年人在街上‘火拼’。当时有人的衣服被扒掉,有人身上见了血。”

除了暴力、语言侮辱,行为和精神的控制与折磨,也成为欺凌的手段。事务所遇到过一个孩子,他长期指挥室友买东西、不睡觉值夜班、强迫他人吃泡面一直到吐……

湖北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贾洪武也曾遇到过这类现象,有学生被逼迫扇自己耳光,学狗叫等。

贾洪武认为,对于被欺凌者,他们不但身体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伤害,也容易感到自卑。贾洪武表示,因为长期被欺凌,有一部分人对未来失去憧憬,逃避上学,和人交往也缺乏信心,甚至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贾洪武接触过一个被欺凌的孩子。“他总被别人打,很痛苦,有一天花钱找了校外的人去打欺负他的人”。未曾想,校外的人失手将欺凌者打死了,被判刑,而这位被欺凌的孩子由于未满14岁,判为社区矫正。

贾洪武指出,对于那些施暴的欺凌者而言,他们虽然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快感,但在成年之后,有些人也许会对曾经做过的事情感到懊悔;有的人由于欺凌,没有专注学业,甚至被公检法机关打击,前途受损;还有些人的欺凌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尝到了甜头,日后容易走向灰色的行业。

欺凌行为足以毁灭一个人的童年乃至他(她)的人生。

岳伟表示,解决欺凌问题需要社会给予更大力度的关注、支持,要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各方责任,同时还要重视对受害者的心理抚慰和后期保护。

不易察觉的“欺凌”与次生灾害

当下,青少年欺凌问题的一大棘手之处在于:欺凌行为正在躲开管理较为严格的校园,以一些“不易察觉”的新方式在暗处滋生。这类藏匿于“视野盲区”的欺凌,让受害者很难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和支援。

未成年人生活中的隐形“欺凌”难以被及时察觉,其中会主动报告、反映欺凌经历的更少,这为遏制校外欺凌提出难题。

“不是所有人都能意识到自己被欺凌。”吴志娇认为,很多言语暴力和行为,不如肢体冲突明显,容易被学生、家长和老师忽视。很多孩子在遭遇欺凌后,总会不自觉地反思自己的问题,而不是思考对方的错误,也使得欺凌不易被发现。

某一次,一位初中生的父母找贾洪武寻求帮助。他们说,孩子不爱上学,还经常乱花钱。在一个普通中学生每月几百元开销的情况下,孩子每月要花两千块。在咨询过程中,贾洪武发现这个孩子总是频繁请客,孩子回答,这是因为学校有一伙人经常打他,他没有办法只能花钱保平安。从表面上看,这个学生厌学、不懂得理性消费,实则这是校园欺凌的问题。

“很多人不认为自己的心理状况和欺凌有关,其实他们之间是有直接关系的。”贾洪武说。

岳伟观察到,网络上有些学生欺凌视频被大肆传播,这种“次生灾害”亦带来隐性危害:不仅会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还容易引发青少年受众模仿。同时,视频暴露了受害人信息,不仅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给受害人社会融入也带来了风险,很可能导致受害人成为公开的、被广泛知晓的、带标签的、特别的个体。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青联副主席魏新长期关注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在今年两会期间,魏新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学生欺凌防治的提案》,建议发现、报告、制止校外学生欺凌应给予奖励激励。

“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魏新表示,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当前校内学生欺凌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校外欺凌现象仍时有发生,且部分事件情节恶劣、触目惊心,严重挑战道德底线,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魏新将遏制校外欺凌主要的难点总结为三条:一是及时发现干预难,事件多发于出租屋、乡村田野等地,远离公众视野,远离行政监管;二是有效处置惩戒难,施暴人多未满14周岁,多数案件以法治教育、家庭教育结案,对施暴人震慑力不足;三是二次伤害阻断难,热点事件多经网络传播发酵,对受害人身心造成再度伤害,但贸然删除容易引发公众质疑乃至舆论对抗式反弹。

面对欺凌阴霾,全社会能做些什么

面对青少年校内外欺凌问题,社会各界必须多管齐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近年来,共青团中央权益部重视青少年面临的“欺凌阴霾”,致力于给该群体提供心理咨询、线下帮助等相关资源支持,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遇到欺凌问题的学生,可拨打12355热线求助。12355青少年服务台会邀请相关心理专业与法律专家,通过校园讲座、电台、视频、推文等对学生进行校园欺凌问题的科普。在接听热线发现欺凌事件后,12355会通知学校,有必要时也会联系12355律师团队协助处理,给欺凌者震慑,给被欺凌者支持。

由于只有少数学生会主动说明自己被欺凌,“你是否遭遇过欺凌”被列为12355接线员和心理咨询师信息收集的必要选项,在咨询的前中后期多次提问确认。

据今年两会“两高”工作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1万名法院干警和3.9万名检察官在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成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法治教育的重要力量。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通知》,在全国80个地区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工作,培育一批社区司法社工,参与到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中。一些行为较为恶劣的未成年欺凌者,还被送到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虽然已有多项举措,岳伟表示,目前对未成年人欺凌行为的预防力度和惩处力度还不够。“虽然校园欺凌得到一定纠治,但在校内产生矛盾、去校外报复欺凌的情况仍有很多。未保法规定的强制报告责任落实得还不到位,除了少数成为热点的欺凌事件,最后多数不了了之。”

面对校园欺凌,作为个体的学生应该怎么办?

魏新建议,被欺凌者不要害怕,要给自己积极的心理暗示。被欺凌时,不要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先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在合适的时间呼救,抓住机会逃跑,而后及时报告老师或报警。不要给欺凌者留下好欺负的印象,对欺凌者越纵容越会让自己频频受害。

魏新认为,很多欺凌者在初期的行为不会特别严重,但如果他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干预,积少成多,日后很可能会走向犯罪的道路。

立足于现有的法律政策,魏新就进一步加强校外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建议,支持引领社会力量承担发现报告职责。“及早发现、提前制止校外学生欺凌,是防治工作最优局面。充分整合凝聚社会力量,填补校园外‘视野盲区’是当务之急。”

魏新建议,教育、公安部门延展工作触角,广泛联系吸纳“五老”、社区工作者以及快递员、外卖员等群体为安全守护员,支持其报告可能异常情况或阻止欺凌行径,并建议宣传、公安、教育部门对发现、报告、制止校外学生欺凌的个人予以机制化的荣誉激励和财物奖励,发挥正向引领作用。

魏新表示,要规范专门矫治机制并推动其发挥实效。针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欺凌的行为,建议教育部门切实承担起专门学校牵头管理职责,会同公安部门细化明确适用专门矫治的校外欺凌情形,提炼发布可复制的典型案例,在法律框架内确保专门矫治机制落地落实。针对不适用专门矫治但情形较为严重的欺凌行径,在家庭教育、法治教育外,细化明确更加具有惩戒意义的措施。

【责任编辑:郭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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