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制度化让中国民主之树常青
作者:孙爽(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杨静(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修正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这是两部规范最高权力机关运行的重要法律颁行30多年来的首次修改。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航在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中国式民主制度法治化、制度化,焕发时代风采的“中国式民主”对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坚实的制度保障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式民主”焕发时代风采
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规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基本法律。人大代表如何联系群众,如何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运行中发出民声、代表民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将民意作为源头活水,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各项工作……都可以在两法中找到答案。可以说,两部法律规定了中国式民主的运行机制,蕴含着中国式民主的逻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新修改的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这一规定完善了人民当家作主原则。新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强化全过程民主对人大代表的要求,明确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发展民主政治、健全民主制度是一个长期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实行依法治国,实现民主政治运行的法治化,使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坚实保障。全国人大及时总结吸收民主实践做法和经验并写入法律,意味着民主制度的法治保障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将引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焕发新时代风采。
民主制度进一步法治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提出更高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式民主”的载体和表现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民主实质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人民群众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践行民主实质。这是一种有别于西式民主的真正的民主、全过程的民主,是人类民主史上的伟大进步。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更进一步实践、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关键,加强与人民当家作主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根植于人民之中,将“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等规定写入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为坚持全过程民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式民主”是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泥土,融合民族智慧成长起来的,唇齿相依、相辅相成。新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明确提前、推迟召开大会的程序,严明会议纪律,加强会议公开和信息化建设,适当精简会议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完善规划纲要的审查批准和调整程序,健全完善大会通过事项的公布程序……细节的调整贯彻“全过程民主”,意味着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样的人民当家作主是成色好、底色足的高质量、高标准的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民主”入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
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激发活力源泉
民主制度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民主政治理念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不断探索中国民主制度建设之路,中国式民主制度不断发展演进、成熟嬗变,逐渐从理念转化为国家制度并高效运转,为民主革命、改革开放、治国理政等释放民主效能。当前,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国人大修改两法,对于进一步巩固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把保护人民权利和集中人民力量有机结合起来,把有限的民力、民智集中起来,办大事办要事,实现跨越式发展。这就孕育、决定了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诞生与绵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越来越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可以说,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执政路上,中国式民主的实践探索一脉相承,不断延续,民主逐渐从价值理念转变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工作作风和生活方式,贯穿国家治理全过程,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浸透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之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一百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特别是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全国人大组织法作较大修改和补充完善、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制定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中国民主实践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日益充分发挥出来,拓宽了人类追求民主理想的道路,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了充满中国智慧的重要贡献。百年执政路,实际上也是人民民主的百年探索之路。此次修法,将中国共产党百年执政,特别是民主制度百年探索的成果——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地位等入法,是共产党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最新发展,是共产党百年治国理政的最新成果,将进一步夯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激发活力源泉,让民主之树常青。
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时代使命。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选举”……宪法中一个个高度凝练的规定,在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两部法律中得到具体阐释和细化规定,两部法律也让看似抽象的民主政治制度落实为一条条具体规则、一项项具体制度,一个个身边鲜活生动的故事和一个个充满温度的细节。在这个春天里,一幅民主生活的图景正在徐徐展开。在中国民主制度的保障下,我们一定能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舞台上,写出更多更精彩的人民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