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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能用公积金买房让人暖心

发布时间:2017-09-01 10:59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杨玉龙

  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重庆首批针对灵活就业农民工的公积金贷款29日在重庆丰都县成功发放。据介绍,农民工缴存公积金试点制度规定:凡是丰都籍农民工均可自愿参加公积金缴存和买房贷款,多缴多贷,少缴少贷,并且可以随时参加和退出,所缴款项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年息给付。(8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

  众所周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是城镇在职职工。而对于灵活就业农民工而言,虽然也久居城市,也有着购房梦、城市梦,但是因工作岗位的流动性大、工龄时间连续性低,未被纳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序列。这无形中会增加他们的购房负担,对他们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

  丰都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试点,作为惠及广大农民工群体的破冰之举,意义重大,一则,这是让灵活就业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积极举措;二则,有助于农民工像城镇职工一样使用公积金低息贷款买房,从而实现城市安居梦;三则,也有利于将城市建设的这些“功臣”真正“留”下来,对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大有裨益。

  据悉,目前丰都全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已超过1500人,缴存人数达1562人,签订购房预售合同210套。在8月29日的交房仪式上,首批交接住房钥匙12套。据测算,单个购房户节省金额最高达13.4万元。这对一个农民工家庭而言,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在减轻经济负担的同时,也可以纾解买房带来的诸多困难。

  事实上,不只是重庆丰都,安徽马鞍山市也推出了类似的政策,去年10月起,马鞍山市率先在全省实行个人缴存和单位职工缴存“并轨”,将在马鞍山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实现了农民与市民“平等”起来。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就需要将政策红利惠及每一位农民工,才能够既留得住他们的心,更能够留得住他们的人。作为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农民工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工资水平稳步提升,在此基础上,让他们享有与“原住民”同样的福利待遇,在养老、医疗、工伤、买房等方面不犯愁,才能使其成为真正的“新市民”。

  因此,农民工能用公积金买房让人暖心,更让人充满了期待,期待着这样的惠民政策能够得到推广,国家和各地公积金政策不妨进一步放开,让更多的人得到惠利;也期待着更多的农民工能够靠公积金实现城市安居梦;更期待着每一个居民都能够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如此,这些城市的建设者,才能真正共享到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杨奕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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