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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互联网服务合同立法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7-07-23 08:59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刘万永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万永)为更深入地讨论互联网服务合同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完善“民法典合同编互联网服务合同草案建议稿”,7月20日,“民法典合同编互联网服务合同立法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

    通过互联网从事各种交易、提供和接受各类服务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新常态,如利用微信进行交流、网上购物。由此,互联网服务合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须臾不可或缺的一类重要合同。这类合同与传统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各类不同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海量的网络服务用户,其特殊性具体表现在,合同的订立形式为电子化的方式,即用户通过电脑、手机等各种终端在网络上与网络服务提供者订立合同;互联网行业已经形成了不可逆转的大数据搜集趋势,必然更多涉及用户的海量个人信息和隐私,甚至将其作为用户除金钱之外的潜在交易标的;基于交易效率的考虑,互联网服务合同全部都是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因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不对等。

    当前我国正在抓紧编纂民法典,民法典的合同编将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而成。为了更好地规范和调整互联网服务合同,使我国民法典具有时代性,由中国法学会负责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拟在合同编分则部分增加“互联网服务合同”一节。该节草案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牵头,暨南大学法学院刘颖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熊丙万助理教授以及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主任熊定中律师参与,共同起草完成。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清华大学法学院和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实务专场”和“理论专场”,分别邀请了互联网企业代表、高校学者、法官及实务专家就未来我国民法典中互联网服务合同的立法问题展开研讨。

    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互联网服务合同(草案)》的起草背景及存在的争点、难点问题。与会嘉宾围绕该草案,就互联网服务合同作为未来我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名合同的必要性,如何界定互联网服务合同的概念与范围,互联网服务合同与格式条款的规制,互联网服务合同中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石宏副主任全程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他认为本次研讨会取得的研讨成果有利于我国民事立法更好地调整和规范互联网服务合同。

    民法典合同编互联网服务合同起草小组将结合本次研讨会各位专家学者和互联网企业代表的意见,对草案作进一步的完善,尽快提交给立法机关。

【责任编辑:李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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