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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版“村规民约”现身上海

发布时间:2017-06-04 04:1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余东明 张若琂

  图为小区业委会开会现场。

  □ 文/图 本报记者  余东明 

  本报实习生 张若琂

  自古以来,农村依靠“村规民约”实现自治,而城市社区业委会要实现自治却乏“规矩”。近日,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举行第一届街道业委会联合会成立大会,同时公布了上海首个私法自治性质的《住户守则》,由此属地10个小区的自治,有了城市版的“村规民约”。

  为此,《法制日报》记者走进半淞园路街道,进行采访。

  社区治理凭什么

  “小区车辆乱停放,我们都不敢在路上走,生怕被车碰到。”徐大爷说。据了解,徐大爷所在的耀江花园小区,200余辆私家车曾乱停乱放。

  耀江花园是耀江居民区其中的一个小区,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耀江居民区由10个商品房小区组成,居民3116户,万余人。“现在买车的多了,养宠物的多了,闲置的空房多了……经常出现乱停车、群租、不文明养宠物等现象。”耀江居民区业委会主任联谊会秘书长、耀江花园小区业委会党的工作小组组长朱祖德告诉记者,这些不文明现象已成许多小区的“顽疾”“公害”。

  半淞园路街道耀江区民区党总支书记林龙全告诉记者,小区的很多问题,并非业委会不想管,而是管理没有“抓手”。“无凭无据的,不服众啊!”林龙全无奈地说。

  “我们的工作,迫切需要一个行之有效的操作依据。”林龙全认为,“以往所谓的社区治理规范,不过就是一些倡导而已,比如‘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但是没有强制效力。”

  住户守则成首创

  2016年3月的某一天,朱祖德忽然灵机一动:“不如做个规章制度出来,以后的管理就事半功倍了!”

  2017年4月,历时13个月、经过9次修改的《住户守则》终于出台。

  起草者朱祖德告诉记者:“我就是想写一个让居民触手可及的、通俗易懂的行为规范。”

  记者翻开卡通版的《住户守则》,养宠物、倒垃圾、停车……衣兜大小的《住户守则》涵盖的内容很细致,用接地气的“大白话”和“松松”“园园”两个卡通人物进行引导,明确了关于宠物饲养、房屋出租、车辆行驶和停放、小区通行、房屋装修、垃圾处理、物业管理费、邻里关系的8项明文规定,图文并茂,简单易懂。

  这小小的手册究竟有何妙处?帮助起草此守则的律师王德杰告诉记者:“这不是普通的‘村规民约’,我们的每一项规定,都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记者了解到,《住户守则》以私法自治为原则,是一种契约型的规章制度。该守则甚至还规定了相关的惩罚制度。比如,“对两次以上违规停放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住户,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可对车辆就地上锁”。

  “该守则不仅规范居民行为,也对‘物’进行了规定。”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潘韫洁告诉记者,“守则不仅考虑维护居民的生活秩序,也将居民共有物和专有物囊括在内。下一步,还将通过社区业主表决方式,赋予《住户守则》以法律效力。”

  自治家园有规矩

  “有了这个《住户守则》,邻里关系和谐了,咱们的小日子也快乐了!”耀江居委白玉兰小区业主崔培玲说。

  林龙全说,《住户守则》推出后,居委会向所有业主发放,“反响很好,大家都愿意配合希望小区和谐”。

  在《住户守则》形成的过程中,业委会偶尔针对小区里出现的问题进行“试验”。“有一次,小区居民遛狗时,狗咬伤他人。如果是以前,狗的主人肯定说,你先自己去检查,回来我给你钱。但是我们给狗的主人讲解了《住户守则》,他当即主动陪伤者去医院了。”林龙全说。

  黄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吕南停表示,“社区和家庭是社会组织架构的最小细胞,要实现基层治理,‘治家’是基础,所谓治家,就是治理家园,半淞园路街道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引导社区探索并制定《住户守则》,这给城市基层治理找到了依据和抓手,希望今后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经验。”

  今年3月,半淞园路街道还出台了《半淞园路街道业委会法治评估办法》,将“依法、依规、依约”的法治精神贯彻到了社区工作中,这次《住户守则》的出台,则是一项具体实践。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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