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滚动报道-- >> 热点
APP下载

专家学者关注: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泛滥问题

发布时间:2017-03-09 10:5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剑平

图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互联网法律论坛现场。(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 摄)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在互联网时代,制售假货的危害性越来越大。”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近日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互联网法律论坛上说出一个客观事实。

    出席此次论坛的企业代表表示,他们公司在打假方面的投入非常高,效果甚微,假货已经让品牌商防不胜防。

    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知识产权支队副支队长陈竞凯向法律专家透露了福建莆田部分商家制售假货的手法。这些货明明是从莆田发货,但是他们借用上海、香港特别行政区,甚至美国的快递扫码枪一扫,货就变成从上海、香港或美国发货,其价格也是成五倍、十倍甚至二十多倍上涨。

    对于国内社会上假货泛滥的问题,与会法律专家认为,同当前制售假货的违法成本过低,相关法律法规对制售假货违法分子的处罚力度较弱有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省民法学研究会会长陈信勇表示,制售假货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损害合法生产经营者的利益,毒害电子商务诚信交易的环境,对于我国市场经济诚信建设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于这种社会公害,应该利用各种手段,包括法律、技术等进行综合性的社会治理。

    从整体上看,电商涉及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占工商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全部投诉的比例较低,近三年来一直占投诉总量的1%至4%,而全国网购交易量每年约以50%的速度增长。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认为,法律到底赋予电商平台什么样的权力去打假,这是值得政府和法律界研究的问题。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近日也呼吁说,假如销售一件假货拘留七天,制造一件假货入刑,那么今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现状,一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同当下打击酒驾一样,打击制售假货违法分子也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不是一家企业、一个行业的责任,是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责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余凌云在论坛上发言认为,打击制售假货违法分子不能光靠公安部门一家,也不能只在特定区域严打,要推动打假主体多元化、治理范围全覆盖。

    “酒驾一律拘留,醉驾一律入刑”,这对社会治理起到一个很好的震慑作用。余凌云教授认为,在治理制售假货问题上,可以集中整治并加强宣传教育,让大家知道制售假货的巨大危害以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证实,今年他作为提案人向全国“两会”提交提案,建议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加重对制售假货违法行为的刑罚力度。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王新表示,比照严禁酒驾的方式来打击制售假货违法分子,是一个非常好的思路,说明假货已经引发全社会的深恶痛绝。不过,王新认为,从立法上讲,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对于制售假货违法分子,我国既有的立法和罪名其实已经够用,关键是结合日新月异的情况,对一些过时、过缓的条款进行修正完善,并严格执法,将法律的惩戒性用足。

    从司法实践来看,制售假货犯罪分子缓刑的适用比例太高, 导致一些制售假货违法分子累犯率较高。王新建议,对制售假货违法分子禁止适用缓刑,建立制售假货“黑名单”制度,对于累犯应该对其终身禁止从业。何勤华也认为,打假关键依靠法制建设,对制售假货违法分子一次打击后,没有再“翻身”和重操旧业的机会。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阮方民呼吁国内各大电商平台成立打假联盟,采取统一的打假标准,让制售假货违法分子无处可逃,避免制售假货违法分子逃到其他电商平台继续危害消费者和社会。

    “完善法律制度是一方面,更关键的是执法机构严格执法,将现有的行政和刑事处罚落实到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等专家建议说。

【责任编辑:杨威】
你可能还喜欢看
热点新闻更多>>
图片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