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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 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的小偷获刑

2021-10-19 作者:王烨捷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10月19日电(田娜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记者今天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对一起新型盗窃案的嫌疑人范某提起公诉,被告人当庭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介绍,被告人范某是一名研究生学历的外地来沪男子,而他的盗窃方式也“别出心裁”——把商家的收款二维码替换成了自己的收款二维码。据悉,范某总共作案7天,获利3700余元。

30来岁的范某,研究生毕业后穿梭于北京、杭州、深圳、上海等各大城市打工,但每份工作都没能做太久。2021年1月,范某在上海某网络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结果没过几个月就被炒了“鱿鱼”。

没有了收入来源,手里的积蓄也花得精光,范某想到日常生活中顾客购买商品付款时经常会用手机扫码支付,于是突发奇想,想着将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通过“偷梁换柱”的方式,覆盖在商家的微信收款二维码上,这样顾客微信扫码买单的钱就会直接转进自己腰包。

2021年5月7日开始,他带着自己的收款二维码打印件辗转于静安、杨浦、普陀三个区踩点,寻找人气比较旺、销售小额商品的店铺,一路走一路贴。据范某交代,他最终选择了卤肉店、烧鹅店、彩票店、熟食店、水饺店、粮油店等小型店铺下手,这些店铺都不止有一个收款二维码,而且收款二维码一般都是贴在店铺柜台玻璃上或者门口墙上。

7天后,范某被静安警方抓获。静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盗窃罪属于传统的犯罪类型,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盗窃犯罪的手法也不断翻新。”静安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醒,商家应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收款二维码,顾客付款后应及时确认。


【责任编辑:何春中】
收款二维码 盗窃 嫌疑人 公诉 处罚金 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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