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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征夫委员谈天津大妈“玩具枪”事件:公安机关并没有权力为法院制定法律
http://www.cyol.com 2017-03-12 16:44
来源:中青在线 王梦影
中青在线北京3月1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梦影) 在今天下午全国政协社科界别的小组会议上,朱征夫委员谈及了去年引发舆论热议的玩具枪事件。去年冬天,天津市51岁的赵春华因为街头摆摊的6支枪形物被河北区法院一审判为非法持有枪支枪支罪。
这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指出,媒体和公众的重点集中在大妈持有的是否是“玩具枪”,枪支的鉴定标准过低等问题。他认为,这次事件主要反映出人民法院“并没有积极地运用自己的裁判权”。
“公安部门用自己的行政规定来进行界定枪支,人民法院是不是一定要用这个来认定枪支?”朱征夫发问。据他介绍,“公安机关并没有权力为法院制定法律”,只能用行政规定来界定。他认为,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人之常情来判断,可以参照行政规定,未必一定要拘泥。
【责任编辑:郭艳丽】